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18-03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投资者。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互动邮箱:db@sunward.com.cn;互动电话:0731-83572669。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9:30 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15:00至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中路16号山河智能技术中心大楼B206会议厅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清华先生因公出差,董事会推举董事周兰女士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311,888,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3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67,460,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32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4,427,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6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8,573,9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9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146,1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4,427,8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069%。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 《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3,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6%;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28,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4%;反对4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8,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5,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反对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 《关于2018年营销业务担保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845,8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1,3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23%;反对4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7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086,5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02%;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533,9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7%;反对4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罗光辉、成胜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关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