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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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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49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周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7号院千方大厦B座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曙东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708,651,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860%。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人,代表公司股份111,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

合计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6人,代表公司股份708,763,0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936%,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10人,代表公司股份129,859,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8.848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2018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 审议通过《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55,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2,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 审议通过《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夏曙东、北京千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夏曙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147,642,04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5%以下的非关联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55,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票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2,7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交航空港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708,763,0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29,859,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高媛律师、王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50

债券代码:112622 债券简称:17千方0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关于更换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因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由华泰证券担任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并指定李金虎、白岚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63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证券需就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由于保荐代表人白岚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证券委派贾鹏先生接替白岚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金虎先生和贾鹏先生,持续督导期截至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贾鹏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贾鹏先生简历

贾鹏,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07年起从事证券发行等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IPO、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项目经验,曾参与或负责林州重机、高伟达等IPO工作,林州重机、卫士通等非公开发行上市工作,高伟达、盛通股份、江南嘉捷等并购重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