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8-25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邵飞春、独立董事余玉苗、独立董事郑培敏、独立董事朱伟明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与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港币1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森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以上信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通过该公司收购Sofiza SAS100%股权及债权。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8-26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多品牌战略的实施与发展,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成为全球领先的时尚服务提供商的愿景,公司2018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Sofiza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与Inchiostro SA签订《关于收购Kidiliz集团的最终约束性报价书》及其附件《股份购买协议》等文件, 收购Sofiza SAS100%股权及债权。
为顺利推进相关协议的执行,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公司拟在香港地区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森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下同,以下简称“香港子公司”),注册资金1万港币(约合人民币8,100元),通过该公司收购Sofiza SAS100%股权及债权。
2、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森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万港币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经营范围:服装、服饰及其配件的销售、设计开发。
以上信息以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多品牌战略的实施与发展,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实现成为全球领先的时尚服务提供商的愿景,公司近期与Inchiostro SA签订《关于收购Kidiliz集团的最终约束性报价书》及其附件《股份购买协议》等文件, 收购Sofiza SAS100%股权及债权。为顺利推进相关协议的执行,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公司拟在香港地区以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森马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注册核准内容为准),注册资金1万港币(约合人民币8,100元),通过该公司收购Sofiza SAS100%股权及债权。
2、存在风险
(1)香港的政策、法律、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本次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需要尽快适应香港的商业与文化环境,香港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须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本次在香港投资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香港地区零售业、金融业较为发达,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公司拟通过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在香港地区开展相关业务,并通过该公司收购Sofiza SAS100%股权及债权。这将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加快公司国际业务发展,促进公司多品牌战略的实施与发展,有助于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项目顺利实施则增强和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8-27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同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针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深圳分公司2018年5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核查对象在2017年10月26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对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公司根据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记录,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对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进行了核查:
1、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2、经核查,郑青知情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四、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8-28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20,499,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267%;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017,754,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2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744,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光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也无议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股东大会同意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利润分配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股本基数,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2.5元现金红利(含税),2017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7、审议通过《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及其它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核事务,并授权董事会决定相关聘用酬金事宜。
8、审议《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9、审议《关于使用不超过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0,215,7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60%;反对28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140%;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3,815,7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887%;反对28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113%;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0、审议《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情况:
10.1、本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3、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相关限售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7、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8、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9、实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10、权利和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11、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12、回购注销的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公司监事蒋成乐将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予以说明: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有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1、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3、审议通过《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14、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4,099,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15、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20,499,0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本项内容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郑培敏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作《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17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18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指派沙千里律师、彭竹韵律师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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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