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513、01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医药 公告编号:2018-04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34)。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8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①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2:00;
②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3:30(或紧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8年5月20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3:00;
②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2018年5月21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1)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2)H股股东暂停过户日: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至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包括首尾两天)。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①2017年度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于暂停过户日前一日下午收市前在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H股股东。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②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审计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及批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及批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及批准《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6、审议及批准《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
7、审议及批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9、审议及批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股份发行一般授权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
(二)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特别决议案:
审议及批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构成关连交易,因此在审议上述议案8时,公司关联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以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不存在一项提案生效是其他提案生效之前提条件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无即互斥提案。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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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4.A股股东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披露易(www.hkexnews.hk)发布的相关公告。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曙光、叶德隆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号码:(0756)8135888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7.预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1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A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因此,A股股东关于上述议案7的网络投票结果将适用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两个会议的表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13”,投票简称为“丽珠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一: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委托人持股数额:_____________股)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