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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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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报披露环境信息情况的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18-038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年报披露环境信息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建安井”)于2018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一直以来,公司及子公司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定严格的环境作业规范,主要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政府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指标以内。公司不存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和污染事故纠纷,且未因环境违法受到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废水)的公司和子公司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安井”)的环境信息进一步补充披露。现对《2017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排污信息

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水,福建安井为省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废水),泰州安井为市级重点监控排污单位(废水)。

公司排污信息表:

泰州安井排污信息表:

二、公司防治污染治理设施和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公司及泰州安井废水处理技术采用物理处理与生化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合计处理能力为3500吨/天,泰州安井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1900吨/天,主要治理设备、设施包括旋转筛、气浮、生化处理系统及配套加药系统、在线监控等。公司及泰州安井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正常,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泰州安井在建设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建设项目严格按环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配套相应的环保治理设备设施,项目竣工严格按规定进行调试、验收监测,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司由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出具了项目验收报告,泰州安井由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项目验收报告。

公司及泰州安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规定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公司持有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泰州安井持有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均未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已完成《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二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并备案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海沧分局;泰州安井已完成《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公司及泰州安井定期组织开展预案的培训及演练,切实提高了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2017年度公司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环境污染责任险》。

五、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及泰州安井的环境自行监测方式分为手工和自动监测相结合。手工监测分为公司污水站自行监测和委托第三方监测;自动监测主要是在污染物(废水)排放口安装自动在线检测仪,由第三方负责运维,公司检测数据与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及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实时联网,泰州安井检测数据与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实时联网,并接受监督。公司及泰州安井分别委托中兴环境仪器有限公司及泰州中绿环保设备科技服务中心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017年公司及泰州安井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公司自2018年3月被列入厦门市废水自行监测企业,每年将制定具体的自行监测方案,相关情况均公开并报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备案;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每月对公司废水进行监测,并定时将数据上传至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监测数据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