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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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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5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本次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6,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5%,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7年3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上述内容发表了专项意见,2017年3月4日,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7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关于《第六届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7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

5、2017年5月22日,公司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首次授予和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8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879,333股,授予股份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23日。

6、2017年6月29日,公司披露《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1,014,524,664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118,596,503.73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6898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共计转增不超过202,729,066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8266股。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879,333股,转增后变为1,055,047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5日。

7、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同意公司对六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1,90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8、2018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按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关事宜。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50%。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4月28日,上市日为2017年5月23日,授予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大于12个月。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核确认,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5月23日。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06,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5%。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可解锁的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注:本次解锁股数未达可解锁激励对象持有限制性股票50%,系激励对象计算可解锁额度出现小数时,按向下取整所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当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其本年度可转让份额即为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五、备查文件

1、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