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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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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99 证券简称:井神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4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要求,对年报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原披露内容为: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井神股份生产片区为废气国控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锅炉废气治理采用布袋除尘+湿法脱硫+低氮燃烧+SNCR脱销工艺,并装有CEMS烟气在线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及上传数据。烟气排放执行国家GB13223-2011标准。2017年初,国家实行新排污许可证制定,实行“一证式管理”,包含火电在内的6个行业第一批在2017年7月1日前须完成新排污许可证。井神股份于2017年6月中旬通过审核,取得新排污许可证。

现补充披露为: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井神股份、瑞洪公司。公司全年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被媒体曝光的环保事件、被环保部门处罚的事件;新、扩、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工业固体和危险废弃物按环保要求规范处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三废”排放总量控制在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指标内;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确保95%以上。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建立和有效运行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并通过外部第三方认证审核,确保基础管理稳步提高;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污染治理减排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和环保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经政府环保部门或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督监测,各项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政府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放总量指标以内。根据环保局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环保排污许可证换证工作,做到合法合规,依法排污;公司积极落实江苏省“263”计划,对政府下达的减煤目标进行分解,制定了管控与限产方案,大力采购优质煤、低硫煤,全面完成了年度减煤任务;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污染物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开展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及时公示检测结果;公司编制了适宜的环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淮安市环保局备案,制订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按照计划要求多次组织开展综合、专项、现场应急演练及反事故演习,提高了公司自防自救能力,持续开展危险源辩识、隐患排査治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环保隐患,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1、井神股份

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800720586548C001P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烟尘、SO2、NOX。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口数量:2个

分布情况:5#、6#炉烟囱;7#炉烟囱。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5#、6#炉执行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

7#炉执行烟尘:30mg/m3,SO2:100mg/m3,NOX:100mg/m3。

核定的排放许可量:烟尘:137.836吨,SO2:747.615吨,NOX:747.615吨。

2017年实际排放量:烟尘:108.73吨,SO2:278.64吨,NOX:732.88吨。

超总量排放情况:无

超标排放情况:无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完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

5#、6#炉烟气处理工艺: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设施+SNCR脱硝设施,CEMS在线监测系统实时联网监测;

7#炉烟气处理工艺: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设施+低氮燃烧器+SNCR脱硝设施,CEMS在线监测系统实时联网监测。

2017年公司投资1000余万元实施了2#、3#机组及配套锅炉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于2016年11月7日在淮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3208001605484),2016年11月16日取得区环保局环评批复(淮环表复【2016】86号)。此项目通过对2#、3#机组进行汽封、高压除氧器改造,新增背压管道、冷凝水蓄热装置及配套DCS控制系统升级,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对5#、6#、7#循环流化床锅炉的布袋除尘器、碱渣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并对5#炉、6#炉进行新型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此项目于2017年底基本改造完成、2017年12月底通过了淮安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除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外,还显著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烟尘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100mg/m3),达到了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瑞洪公司

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0800788866546C001P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烟尘、SO2、NOX。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口数量:1个

分布情况:1#、2#、3#锅炉(2用1备)共用一个烟囱。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烟尘:30:mg/m3,SO2:200mg/m3,NOX:200mg/m3;

核定的排放许可量:烟尘:46.030吨,SO2:306.860吨,NOX:306.860吨。

2017年实际排放量:烟尘:9.76吨,SO2:66.72吨,NOX:85.52吨。

超总量排放情况:无

超标排放情况:无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各类防治污染设施完好,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

1#、2#、3#炉烟气处理工艺:布袋除尘器+炉内喷钙脱硫+SNCR脱硝;CEMS在线监测系统实时联网监测。

2017年公司投资2600余万元实施公司自备电厂烟气脱硫超净排放项目,该项目通过淮安市洪泽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投资备案(备案号:3208291606028),于2017年5月26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洪环表复【2017】22号)。此项目利用本公司卤水净化下来的钙镁泥和淮安碱厂的纯碱含钙副产物(主要成分:碳酸钙)作为脱硫剂,增设炉外烟气湿法脱硫装置,进而实现SO2超净排放;对原配套的除尘器布袋进行更换,使用超细面料的进口材料布袋,布袋表面作高温热定型+PTFE浸渍处理;对脱硫塔出口加装湿电除尘或冷凝式一体化除尘除雾器对烟尘进行治理;对三台炉尾部烟道及一、二次风的空气预热器进行检查,消除系统漏风等实施进一步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此项目已于2017年底基本改造完成,实现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烟尘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NOX排放浓度≤100mg/m3),达到了特别排放限值的标准,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除上述内容补充披露以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补充修订版)》将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