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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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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2018年5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索斌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1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6,321,4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098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6,211,7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0717%;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人数为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109,70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6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六)《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七)《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十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十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0)》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十三)《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同意19,321,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69%;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3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十四)《关于补选王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106,320,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9994%;

反对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6%;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周善良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7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沈泽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沈泽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沈泽明先生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泽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沈泽明先生在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真诚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总裁唐风杰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王德勋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德勋先生简历:

王德勋,男,197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3年至今就职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2007年5月至2010年5月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10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同时兼任青岛金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青岛金王产业链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云南弘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博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湖北晶盟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河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青岛金王喜爱化妆品零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烟台旭美化妆品零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温州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宁波金庄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鸿承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济南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郑州弘方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广州中海化妆品有限公司监事、广州雅诗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监事、广州蓝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德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零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王德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于2018年6月4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8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8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伟程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海月沣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39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张立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76号)核准,公司向张立海、张立堂、张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952,292股购买广州韩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韩亚”)100%股权,向蔡燕芬、朱裕宝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253,210股购买上海月沣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月沣”)40%股权;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为592,639,997.2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639,997.20元。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03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5月5日,该募集资金已到位。本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月沣,项目规划投入资金21,461.93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9,000万元,周期为三年,主要用于补充上海月沣在直营终端铺设过程中所需的运营资金,项目原实施计划具体如下:

二、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主要为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进行内部调整,并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

公司原计划总投资人民币21,461.93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9,000万元)建设“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332.6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6,667.40万元。

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500.00万元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截至2018年3月31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435.53万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已经支付完成,产生结余募集资金1,064.47万元。

上海月沣作为化妆品线下连锁直营渠道运营商,致力于作为化妆品品牌代理商通过在线下连锁渠道内铺设直营终端的方式销售化妆品,未来上海月沣仍将积极推进直营终端铺设项目的实施。但在实际经营环节上,根据市场及合作方的变化情况,上述项目的具体实施较原规划将减少背柜终端的铺设数量、增加货架终端的铺设数量。同时,随着上海月沣代理品牌数量的增加,上述项目中铺货资金比例将相应增大。有鉴于此,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明确募集资金具体用途,本次拟对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予以进一步细化及调整。另外,为减少募集资金闲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结余募集资金1,064.47万元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以解决上海月沣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调整后的“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未来将依照上述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若未来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需求需要进一步微调,则各单项投资内容中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增减幅度应控制在20%以内。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原因

上海月沣主要的合作连锁渠道为屈臣氏。基于不同的市场类型、地域特色以及消费者的需求,屈臣氏对店铺进行升级改造,加速以统一的货架代替原有背柜形式的终端。上海月沣相应调整战略,逐步减少背柜终端的铺设,充分利用屈臣氏提供的货架和品牌方资源进行货架终端的铺设。项目第一年,原计划开发800个背柜终端、300个货架终端,实际开发背柜终端320个、货架终端6,058个。因此,上海月沣背柜购置费用需要相应减少,且该等趋势未来仍将持续。

上海月沣多年来主要经营品牌为“肌养晶”与“美津植秀”两个品牌,2016年起,上海月沣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运营优势开展多品牌经营战略,2016年至今已经相继与悠妮、Whoo后、SNP面膜、百雀羚、玫帝婀思面膜等10余个品牌建立合作关系。此一方面致使上海月沣运营的货架终端大幅增加,另一方面也使得上海月沣对铺货资金的需求大幅提升。

自2016年度屈臣氏渠道合同签订之日起,屈臣氏连锁渠道内的目标返利、新店宣传推广服务费、陈列区域装修费、促销陈列服务费、节庆促销服务费和宣传品制作费等费用均由屈臣氏直接在上海月沣应收账款中扣除,上海月沣无需额外支付资金,因此业务推广费用支出需求大幅减少。

根据上海月沣原有经营模式,需要就增加的每个背柜终端增设专职导购人员,而随着终端铺设方式的调整,上海月沣可充分调动现有人力资源,减少新增导购人员,因此项目人员费用需要亦将有所减少。

另外,上市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使用计划之“支付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与各中介机构友好沟通,有效控制了该部分重组成本。目前,原计划投入的该部分交易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已经支付完成,本次将其结余募集资金投入“上海月沣直营终端铺设项目”,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部分解决上海月沣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海月沣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上海月沣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是着眼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海月沣实际情况及业务整体发展需要而做出的谨慎决定,调整内容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海月沣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调整符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海月沣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40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悠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证杭州悠可业务发展和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为杭州悠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杭州悠可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杭州悠可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公司拟为杭州悠可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沙开发区支行申请的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或签署协议之日起)。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1号大街600号6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张子恒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化妆品(除分装)、卫生用品、母婴用品(除奶粉)、服装鞋帽、纺织品、家具、箱包、家用电器、五金、仪器仪表、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零售;从事化妆品成品、半成品及其原料的进出口业务(涉证商品凭证经营);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子商务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服务:仓储(除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股东情况:

经营数据: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杭州悠可经审计总资产466,681,026.50元,负债103,834,352.95,净资产362,846,673.55元;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016,975,234.99元,净利润116,688,213.91元。

截至2018年3月31日,杭州悠可未经审计总资产484,143,894.80元,负债88,031,024.20元,净资产396,112,870.60元,资产负债率18.18%;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7,212,505.66元,净利润33,878,324.88。

杭州悠可2017年度GMV(电商平台总销售额)30.40亿元,截至2018年3月31日GMV(电商平台总销售额)8.30亿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此次担保有利于杭州悠可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解决销售旺季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该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可用担保额度为71,900万元,实际担保总额为43,531.81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37%%,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所涉及担保额度37,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4.76%,占2017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7.94%。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及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悠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能充分利用银行信用,解决销售旺季短期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特此公告。

3、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94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18-041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下午2:00在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下午2:00,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3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杭州悠可化妆品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1、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股东法人代表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股东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

2017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上实中心T3楼16

联系人:杜心强、齐书彬

电话:0532-85779728

传真:0532-85718686

与会股东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94”,投票简称为“金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4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号: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