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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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
补充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18-043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24)。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重要事项\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3、 其他说明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20日《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2016-2017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名录的通知》及附件“2016-2017年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名录”中披露的信息,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未被列为2016-2017年的上海市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严格遵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水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管理。公司生产废水排放执行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纳管废水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公司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公司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也未发生环保事故和环保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