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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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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下午14:30起,会期半天。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荔路188号 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2号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宣先生

5、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其中,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95,570,1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7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87,241,7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44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328,3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92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481,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43,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8,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4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49,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0%;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0,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538%;反对2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2,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99.6029%;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6,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956%;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01%。

本议案所涉关联股东广东省燕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粤垦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农垦集团公司、黄宣及谢立民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关于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562,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73,8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5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审议议案,获得通过。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刘桂君、罗皓雯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