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743证券简称:天地数码公告编号:2018-005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4号)核准,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650万股。公司实际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5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8,800,559.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3,749,440.04元。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4月24日汇入指定账户,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为221,050,000.0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部分为尚未支付完毕的部分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04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浩数码”)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已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与专户存储银行应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爱建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爱建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爱建证券的调查与查询。爱建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公司授权爱建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富博、曾辉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爱建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十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爱建证券。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爱建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爱建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爱建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爱建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爱建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爱建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公司、专户存储银行、爱建证券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爱建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104号)。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0743证券简称:天地数码公告编号:2018-006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0743,证券简称:天地数码)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内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热转印碳带新产品用户广泛分布于商业/零售、交通/运输、工业/制造业、现代物流、餐饮、彩票、医疗保健等应用领域,客户需求及应用环境千差万别,只有根据用户的需求特点、应用环境等进行产品开发,才能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客户需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跟踪客户需求,快速、低成本地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将导致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故公司存在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二)竞争加剧的风险

尽管产品市场容量大,公司也不断通过技术积累与资金投入逐步扩大业务规模和市场占有率,但与国外同行相比,公司在资本实力、研发能力、公司知名度等方面仍有差距,在全球市场与国际企业的竞争存在加剧而面临竞争压力的风险。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原材料主要为聚酯薄膜、蜡等化工原料等,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相对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加大了公司对成本控制难度,若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大幅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盈利水平和经营业绩。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项目收益将在项目完工后逐步体现,发行当年的净利润增长速度将低于净资产的增幅,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过快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者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