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26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公交票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公交票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的公告》)
同意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吉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在一定期限内合法拥有的公交经营收费权项下公交票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款、公交IC卡票款和金融公交IC卡票款(若有))应收款项转让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 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并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主体根据项目需要认购并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具体期限规模、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资产证券化项目要素以最终发行时的交易结构为准。)本公司拟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同意公司和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其名下的考试场地不再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公司的南昌市西客站综合楼变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公告》)
同意注销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申请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申请金额为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27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开展公交票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并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吉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发行本金总规模不超过8亿元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并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主体根据项目需要认购并持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具体期限规模、分层设计、融资利率等资产证券化项目要素以最终发行时的交易结构为准。)本公司拟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尚须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
一、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概述
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丰富创新融资模式,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以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吉安市吉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将其在一定期限内合法拥有的公交经营收费权项下公交票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款、公交IC卡票款和金融公交IC卡票款(若有))应收款项转让给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或“计划管理人”)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本公司拟担任资产服务机构,并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公交客运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提供差额补足及流动性支持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资产支持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主要内容
1、原始权益人:公司子公司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吉安市吉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拟作为原始权益人。
2、基础资产: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的公交经营收费权项下公交票款(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款、公交IC卡票款和金融公交IC卡票款(若有))应收款项。
3、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4、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以本次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5、发行期限:不超过8年(专项计划实际存续期限可能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调整)。
6、发行利率:本次专项计划优先级产品发行利率需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环境而定。
7、发行结构: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申请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交易。
8、发行对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主体根据项目需要认购并持有。
9、增信方式
(1)本公司作为差额补足义务人为专项计划税费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本息偿付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具体事宜由本公司签署的差额补足承诺函进行约定。
(2)本公司作为流动性支持方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对原始权益人的正常经营承诺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义务,具体事宜由本公司签署的流动性支持承诺函约定。
三、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主要参与方介绍
本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广州证券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本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和专项计划差额补足义务人、流动性支持方。
(一)专项计划管理人: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注册资本:536,045.685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融券;机构证券自营投资服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资产管理;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限证券公司);证券经纪;证券承销和保荐;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咨询;
(二)专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
1、江西长运新余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延生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9日
注册资本:3330.0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长青南路198号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业务、道路客运业务、市际包车业务、县际包车客运业务、对外租车业务;经营性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物业管理;公交车身广告、站台广告、站牌广告、户外广告;二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
2、景德镇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刚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0日
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1251号
经营范围:城市(城际)公共客运、城市出租车经营、道路客运、汽车维修(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汽车租赁;汽车零配件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3、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星华
成立日期: 2010年12年28日
注册资本: 1820.9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服务;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站(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检验服务;汽车维修服务。
4、江西长运鹰潭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云根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大道东侧46号路北侧
经营范围:城区公交客运,城际公交客运,一类汽车维修(大中型客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制作发布广告,房屋租赁,市际包车客运,经营性汽车充换电设施服务。
5、吉安市吉泰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传智
成立日期:2013年8月1日
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南路61号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7月29日)
(三)差额补足义务人/资产服务机构/流动性支持方: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为顺利完成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及存续期间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案和担保方案(如需);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上述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
3、选聘上述项目涉及的相关中介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的聘用协议或服务协议;
4、办理与上述项目发行和存续期间有关的其他必要事宜。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对公司的影响,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公司开展公交票款应收款项资产证券化,可以加快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尚须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28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背景及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和下属的三家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原于2017年10月签署了《转让合同》、《租赁协议》及附表(以下统称为“《融资租赁合同》”),公司与子公司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转让车站、物流中心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所有权,并以回租方式共融资3亿元,租赁期限为五年,年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1-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含6%增值税) (详见公司刊载于2017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2018年2月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集中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持有的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按照评估价值,以3,069.78万元为底价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详见公司刊载于2018年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
鉴于上述情况,经充分协商,公司和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其名下的考试场地不再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公司的南昌市西客站综合楼变更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2018年5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拟签署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承租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各方一致同意,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终止。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和江西长运吉安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继续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共同承租人的全部义务。
3、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进行变更,江西全顺投资有限公司的考试场地不再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租赁物变更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南昌市西客站综合楼。
4、补充协议是《融资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补充协议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变更的内容外,《融资租赁合同》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融资租赁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5、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出租人和共同承租人在补充协议上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子公司本次拟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是基于公司拟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的情况下,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已不再适合。
补充协议约定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不再作为《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承租人,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进行变更,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考试场地不再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租赁物,租赁物变更为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的南昌市西客站综合楼,是鉴于实际情况下,各方充分协商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公开转让江西全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事项的顺利实施,以及融资租赁合同的切实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8-029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子公司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注销子公司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背景及概述
2017年1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3,060万元,与瑞金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瑞华、钟安生、钟林生共同投资设立了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详见公司刊载于2016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瑞金市长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公告》)。
瑞金市长运交通有限公司设立后,因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整合瑞金客运市场的工作无法推进,致使瑞金市长运交通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尚未正式运营。根据瑞金市人民政府的相关函件,同意依法注销瑞金市长运交通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情况和保护股东权益的考虑,并鉴于瑞金市长运交通有限公司尚未正式运营的现状,公司拟依法注销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瑞金市长运交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
住 所:江西省瑞金市象湖镇东升街28号(瑞金汽车站)
法定代表人:喻春木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公路旅客运输;客运站经营;货运站经营;公共汽车站场经营;城市公共运输;出租车客运;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货物装卸、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集装箱货运;道路清障服务;停车场管理;汽车修理;汽车租赁;汽车零部件销售;物业管理;经营性汽车充换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年01月10日
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总资产4,319.17万元,净资产为4,304.38万元,2017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4.38 万元(净利润的主要来自于利息收入)。
二、注销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原投资设立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的目的,是在瑞金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整合瑞金市现有车站、长途班线、农村班线、城市公交和城市出租等客运资源,进入瑞金市道路客运及相关市场,拓展公司道路客运主业的市场份额,增强公司在江西省内道路运输业务的一体化协同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现因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整合瑞金客运市场的工作无法推进,致使瑞金市长运交通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尚未正式运营。该公司的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使用效率不高。
鉴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公司拟注销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
公司注销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后,将收回对该公司出资3060万元,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该公司资产规模较小,且2017年度未正式运营实现的营业收入为0元,2017年度实现的净利润44.38 万元主要来自于利息收入,注销瑞金长运交通有限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18-030
债券代码:122441 债券简称:15赣长运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8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广场南路1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8日
至2018年6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至第8项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8年3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第9项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18年5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4项议案、第7项议案、第8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于2018年6月6日至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者,登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需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隼、王玉惠、徐春飞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119号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0003
联系电话:0791-86298107
传真:0791-86217722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