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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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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696 证券简称:宗申动力 公告编号: 2018-47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4:30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8年5月17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8年5月18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宗申集团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黄培国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439,203,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5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439,192,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3565%;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股份11,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0%。

8、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39,192,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33%;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39,192,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33%;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是:同意439,192,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4%;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33%;反对1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3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刘恋律师、陈如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