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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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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36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二)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提案。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15:0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集团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召集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王晓雯 董事、总裁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会议提案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6人,代表股份:5,413,276,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98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共36人,代表股份:4,408,929,8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3.740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100人,代表股份:1,004,346,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2.2420%。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21,5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5%;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3%;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003,1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7%;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2%;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21,5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5%;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3%;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003,1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7%;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2%;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21,5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5%;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3%;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003,1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7%;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2%;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3,081,5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964%;反对18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3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863,1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763%;反对18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226%;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拟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397,999,6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7178%;反对15,267,4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2820%;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6,781,203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8.1416%;反对15,267,4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8572%;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六)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拟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1,554,356,67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7923%;反对3,224,9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2070%;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8,823,7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6065%;反对3,224,9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923%;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七)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2019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拟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九)关于公司2018-2019年度拟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1,556,536,079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323%;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671%;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1,003,1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7%;反对1,045,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2%;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提案

(十二.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二)债券期限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三)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四)发行方式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28%;弃权90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6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82%;弃权90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106%;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五)担保安排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六)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七)募集资金用途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九)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十)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十一)决议有效期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12,217,3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804%;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194%;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0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0,998,9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8712%;反对1,049,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277%;弃权9,5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012%;

2、表决结果:该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表决情况:同意5,408,643,921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9144%;反对3,220,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595%;弃权1,41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02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7,425,524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99.4365%;反对3,220,7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3918%;弃权1,411,900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0.1718%;

2、表决结果:该提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霞、李航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纪要;

(三)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