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码:临2018-036
债券代码:122397 债券简称:15宜华01
债券代码:122405 债券简称:15宜华02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现根据有关要求,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中“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七(三)环境信息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社会责任,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对环保设施建设投入了大量资金及人力物力,严格贯彻“以老带新、增产不增污”的原则,以确保在生产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从自身业务的特点出发,要求各生产单位、员工全面执行环保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相关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正常有效,各生产项目的环境保护情况符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了相应的环保义务。
(一)排污信息
公司主要排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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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利皮革(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利扬州”)主要排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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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创利扬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理想家居国际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华达利国际控股私人有限公司下属的重要子公司。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指标、总量都在核定的范围,无超标排放,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日常运转效果良好,相关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并达到环保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公司及重要子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项目均有立项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取得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4405152016000125。
创利扬州于2017年12月30日取得扬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1091732277478W001P。
(四)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定期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每年度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及时掌握公司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确保排放物达到排放标准。
(五)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减少财务损失和环境污染,更好地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公司已相应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环保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六)未来重点环保措施
(1)分解指标,结合考核指标。将环保工作考评纳入业绩考核范畴;重新编制《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对环境保护不到位、甚至有重大过失人员,予以严管重罚,强化事故责任追究,使全年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得到落实。
(2)持续引进和改造环保设备。将持续引进PU打磨区粉尘治理更换水洗台及风机项目改造、除尘系统的防爆、卸爆改造、锅炉改造等项目,以逐步改造和升级环保设备。
(3)改善工艺流程、做好节能减排。通过对喷漆工艺改进,减少油漆耗用量,从而减少废水排量;通过锅炉改造、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减少污染性气体排放。
(4)加大环保督查力度。整合现有环保力量、组建环保督导小组,小组每月开展1次以上的环保抽检、各生产单位每月不少于2次自查并需上报自查报告,针对各生产单位在履职尽责、隐患排查、措施整改落地情况进行闭环式监督管理。
2、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不适用
3、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补充后的《2017年年度报告(修订稿)》将于同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978 证券简称:宜华生活 公告编号:2018-037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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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壮超先生因公出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荐董事万顺武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周姗姗、程秉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长刘壮超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万顺武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签署会议文件;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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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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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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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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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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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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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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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其中议案10项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绍喜为关联股东所持合计443,777,791股回避表决,本次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律师:周姗姗、程秉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生活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