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编号:临 2018-015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上交所《关于抚顺特钢年报和一季报有关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8】0412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公司因自查发现存在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问题,已经开展相关事项的核查并申请股票自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停牌。鉴于上述追溯调整工作量较大且追溯调整事项涉及年限较长,相关财务数额核实工作尚未结束,公司无法在2018年4月28日前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3)。
目前,公司正积极组织进行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对相关数据进行进一步核实,确认以往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事项。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加快推进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编制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但不排除最终无法实施既定安排,导致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可能。
公司对由于定期报告未能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600399 股票简称:抚顺特钢编号:临 2018-016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局调查通字[2018]252号)。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正积极组织进行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监管部门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