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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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中大八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04股票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18—031

物产中大八届二十一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5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推进拓展原油贸易业务工作,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与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石油”)。物产中大石油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0.8亿元。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物产中大关于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股票代码:600704股票简称:物产中大编号:2018—032

物产中大关于

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

石油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8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取决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与允许量的申请结果。

一、对外投资概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于2017年12月29日成立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详见2018-001号公告),鉴于物产中大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首期注册资金迄今尚未到位,为进一步推进拓展原油贸易业务工作,物产金属与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交投”)共同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石油”),并以物产中大石油作为2018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申请主体。物产中大石油注册资本10亿元。其中,物产金属出资8亿元,占注册资本的80%,首期以现金方式出资0.8亿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纲要》、《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物产中大关于投资设立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的议案》经公司2018年5月21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杭州市凤起路78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29106409;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缪雷鸣;

5.成立日期:1963年1月1日;

6.控股股东: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物产金属57.17%股份;

7.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及其加工产品、铁矿石、油品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8.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3月底,物产金属总资产2,037,831万元,总收入1,349,069万元;2018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280,0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651万元。

(二)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新城千岛路225号;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148697350M;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袁海滨;

5.成立日期:1993年6月19日;

6.控股股东:舟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主营业务:舟山市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优化和发展水陆客货运布局和产业,实施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三大职能,形成了水上货运、水上客运、陆上客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四大业务板块,并以此展开各项投融资和生产经营业务等。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浙江物产中大石油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0亿元;

(三)法定代表人:缪雷鸣;

(四)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园区迎宾大道111号(口岸联检综合大楼)8楼809室(自贸试验区内);

(六)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物产金属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人民币8亿元整,占注册资本的80%;舟山交投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为人民币2亿元整,占注册资本的20%;

(七)经营期限:永久;

(八)经营范围: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含3号喷气燃料[闭杯闪点≤60℃])、混合芳烃、石油原油、石脑油、变性乙醇、石油醚、天然气[富含甲烷的]、甲烷、乙烷、丙烷、正丁烷、1-丁烯、2-丁烯、异丁烯、丙烯、己烷的批发无仓储(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生物柴油批发无仓储;粗白油、燃料油、润滑油、重油、沥青(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易制毒化学品)、石油制品(除危险化学品)、矿产品、钢材、煤炭(无仓储)、木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初级农产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转口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相关情况:

1.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物产金属推荐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舟山交投推荐董事一名;

2.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物产金属推荐监事一名、职工监事一名;舟山交投推荐监事一名;

3.设总经理一名,由物产金属推荐。

四、对外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资条款:注册资本金分期缴纳,第一期缴纳1亿元,剩余注册资本金根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双方股东另行商定;

(二)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资协议,均应对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和/或物产中大石油造成的直接损害、责任、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费用)向守约方和/或物产中大石油进行赔偿;

(三)争议解决:双方因合资协议或与合资协议有关的任何事项发生争议或分歧,如果在14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生效:合资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借助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试先行”的政策,物产中大石油有望成为浙江省首家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贸易公司,有利于公司在现有油品贸易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原油贸易业务,打造原油、成品油、化工等油品全产业链服务平台,发展壮大公司供应链集成服务主业;

(二)如因为对外融资需要提供担保的,双方股东应按照股权比例对物产中大石油提供担保。如物产金属需对物产中大石油提供担保,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担保相关法律法规,经法定程序审议通过后执行。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物产中大石油未来的经营情况尚取决于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与允许量的申请结果。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