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际华集团
股票代码:601718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8年5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财通定增19号、财通多策略福瑞、财通福盛定增、财智定增15号、财智定增16号、朝东1号、创新惠誉1号、定增宝安全垫11号、定增宝尊享1号、定增均衡1号、定增驱动10号、东方国际定增宝1号、东洋定增3号、东洋定增4号、东洋定增5号、飞腾定增1号、富春258号、富春定增1095号、富春定增1152号、富春定增1175号、富春定增1176号、富春定增1177号、富春定增1192号、富春定增1195号、富春定增1227号、富春定增1230号、富春定增1251号、富春定增1255号、富春定增1258号、富春定增1289号、富春定增富润1号、富春定增慧福1316号、富春定增慧福1318号、富春定增慧福1319号、富春定增享利2号、富春定增银杉3号、富春华骏9号、富春禧享6号、富春尊享稳赢定增4号、古木投资瑞潇芃鑫定增1号、海银定增101号、海银定增2号、恒增鑫享13号、恒增鑫享14号、弘利1号、华泰资管富春定增1号、辉耀1号、汇银定增6号、建发2号、锦和定增分级19号、锦和定增分级26号、锦和定增分级27号、锦和定增分级41号、锦和定增分级50号、锦和定增分级51号、锦和定增分级53号、锦和定增分级5号、锦和定增分级6号、锦和定增分级9号、锦松定增I号、锦松定增J号、锦绣定增2号、锦绣飞科定增分级19号、联发2号、龙商定增15号、朴素资本定增8号、浦汇1号、钱塘定增1号、仁汇1号、如意定增1号、圣商定增1号、穗银1号、添利趋势1号、通达定增2号、外贸信托2号、祥驰定增2号、新宝1号、新民1号、阳明1号、阳明2号、英大证券2号、宇纳定增6号、玉泉167号、玉泉20号、玉泉357号、玉泉470号、玉泉510号、玉泉55号、玉泉580号、玉泉58号、玉泉596号、玉泉625号、玉泉62号、玉泉637号、玉泉652号、玉泉676号、玉泉680号、玉泉691号、玉泉700号、玉泉716号、玉泉726号、玉泉751号、玉泉800号、玉泉光大增益2号、玉泉国信1号、玉泉梭鱼1号、粤乐定增2号、允公鑫享8号、中海龙商定增12号、中睿合银策略优化4号、中新融创7号、紫金8号(下称“该等投资组合”)没有增加或减少其在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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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营业期限:2011年6月21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2、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财通基金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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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财通基金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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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投资组合持有吉林化纤(战略投资,股票代码:000420)、证通电子(股票代码:002197)、龙宇燃油(股票代码:603003)、美菱电器(股票代码:000521)、云铝股份(股票代码:000807)、首旅酒店(股票代码:600258)5%以上股份,具体情况可参阅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公司旗下该等投资组合通过减持参与的际华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实现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投资组合持有际华集团股份比例为5.00%,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际华集团股票的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投资组合通过参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持有际华集团238,827,838股,占际华集团总股本的5.44%。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8 年4月27日-2018 年5月21日期间,财通基金旗下投资组合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际华集团股份1,221,001股,减持总金额5,092,280.88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018 年5月17日-2018 年5月21日期间,财通基金旗下投资组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际华集团股份18,025,417股,减持总金额88,128,168.72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4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投资组合持有际华集团219,581,420股,占际华集团总股本的5.00%。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投资组合持有际华集团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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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被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投资组合持有际华集团股份数量为219,581,420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公告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旗下该等投资组合没有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际华集团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财通基金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际华集团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未
签署日期:2018年5月2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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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未
签署日期: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