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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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洲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福建龙洲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3

福建龙洲股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洲股份”)股东新疆兆华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兆华投资”)和天津兆华创富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兆华创富”)分别持有公司46,212,499股股份和2,245,910股股份;2017年3月31日,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将其所持有前述股份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宇汽车”),作为其承担业绩承诺补偿义务的履约担保。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及新宇汽车为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办理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说明

兆华投资与兆华创富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兆华领先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约定:龙洲股份应于2017年度天津兆华领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华领先”)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执行第一期股份对价的解锁解押,若兆华领先完成2016年度、2017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或履行补偿义务后,龙洲股份应于其2017年度年报披露或业绩承诺方履行补偿义务(如有)后(以二者孰晚为准)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业绩承诺方所持对价股份扣减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如有)后50%的股份解除锁定并解除质押。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7]7171-4 号】审验,兆华领先完成了2016年度、2017年度的承诺累计净利润数,符合协议约定的解锁解押条件。

(二)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后,兆华投资和兆华创富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情况如下: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