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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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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8-03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8-02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请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5日 星期五 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5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8 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7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对外担保情况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见2018年4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18年5月24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5月24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嘉曼、宋历丽

电话:0991-3708335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部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 (先生/女士) (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股股份,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对本次会议所需的程序事项亦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8年 5 月 24 日 18:00 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