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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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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李志江、副董事长郝军、董事易平川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由副董事长唐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蔡承荣、黄仁江、刘克利,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卿北军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064号《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065号《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06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前述新增股份均已完成登记及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02,605,378股,注册资本增加至902,605,378元。另,根据经营发展及实际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需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修订后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登记的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财务审批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067号《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1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万润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湖北”)共同使用,其中万润湖北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万润湖北使用的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融资金额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对万润湖北的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万润湖北上述融资担保事项,并同意授权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卿北军先生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的相关事宜,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保函、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万润湖北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万润湖北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主要为了满足万润湖北扩大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

2、万润湖北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3、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4、公司本次为万润湖北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26,3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56%;子公司惠州市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与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相互之间已审批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7,500万元,不超过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3%。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5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产业并购基金概述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产业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现金5,000万元投资产业并购基金。同日,公司与深圳市德万崇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万崇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产业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终止设立并购基金的原因及情况

在双方合作期间,深圳市德万崇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积极推进合伙人寻找、资金募集等各项工作,并以其专业知识和素质、勤勉尽责的精神进行标的资产的寻找、筛选并向公司推荐。基于公司的工作重心变化、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双方决定不再继续产业并购基金项目的合作。公司对深圳市德万崇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合作期间的辛勤工作和努力表示感谢。

鉴于前述框架协议签署后基金一直未能成立,亦未有其他实质性进展,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设立并购基金,并于5月18日签署有关终止本次合作的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投资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终止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终止设立并购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基金相关的合作协议签署以来,公司并没有实际出资,并购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双方并未开展实质性合作,本次终止设立并购基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自设立基金的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并没有实际出资,并购基金尚未正式设立,双方并未开展实质性合作,本次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考虑了公司情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万崇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产业并购基金合作框架协议的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6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1,500万元及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的2,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599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0.7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707,502,6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144,562.70元,募集资金净额695,358,037.3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此前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后金额698,502,600.00元,于2015年5月27日分别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5]第31048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36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535,303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12.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4,999,990.54元,扣除发行费用19,935,677.8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25,064,312.7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15,695,000.04元的余额429,304,990.50元,于2016年4月22日分别存入公司开设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5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18年3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截止2018年3月31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9,160.86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三、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201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用于“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不超过2016年10月29日),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6年10月19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目前银行贷款利率较高,通过贷款融资将增加财务费用支出,且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需求加大,为保障公司对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1,500万元及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的2,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12个月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可节省利息支出约217.50万元。

五、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1,500万元及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的2,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2、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1,500万元及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的2,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之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之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之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无异议。

(四)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为保障公司对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7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基本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5日15:00至2018年6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投票表决时,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3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址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章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上述第2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8年6月5日17:00前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46(信封请注明“万润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18年6月5日9:00-11:30,14:30-17:00

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2018年6月5日(含)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饶依琳

联系电话:0755-33378926

联系传真:0755-33378925

电子邮箱:wanrun@mason-led.com

5、其他事项:

预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4”,投票简称为“万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上述投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企业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企业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企业)出席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8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承荣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的“万润科技总部大楼项目”中闲置的1,500万元及向苏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闲置的2,5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之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之情形,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之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066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