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视频、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0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崔少华、董事肖宏江、董事孟文波、独立董事王建新、独立董事袁小彬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副董事长金才玖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会议,授权独立董事温小杰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副董事长邓晖因工作原因无法现场出席会议,授权董事长尤习贵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习贵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宋望明先生、罗国华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吴勇先生为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内核负责人,以上人员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宋望明先生及罗国华先生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尚需监管机构核准,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吴勇先生已获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宋望明先生、罗国华先生、吴勇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宋望明先生简历
宋望明先生,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工商银行孝感分行科员、孝感城东支行副行长,原三峡证券孝感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孝感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武汉彭刘杨路营业部总经理、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南方片区负责人、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燕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深圳代表处主管、经纪业务总部副主管、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客户部筹备组负责人、场外市场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监。
宋望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宋望明先生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核准,其他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罗国华先生简历
罗国华先生,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科员、科长、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新洲区支行副行长,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高级经理、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行保险部总经理,长江证券零售客户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分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
罗国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罗国华先生担任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核准,其他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吴勇先生简历
吴勇先生,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兼内核负责人;曾任武汉工程大学教师,长江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开发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零售客户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吴勇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吴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长江证券大厦五楼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尤习贵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49人,代表股份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733%;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6920%;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0人,代表股份494,321,880(四亿九千四百三十二万一千八百八十)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9人,代表股份2,423,759,858(二十四亿二千三百七十五万九千八百五十八)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572,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五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25%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43%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27,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27%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05%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68%
(二)《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606,3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六十万六千三百二十六)股
占99.9837%
反对:381,912(三十八万一千九百一十二)股
占0.0131%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61,7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六万一千七百八十二)股
占99.9652%
反对:381,912(三十八万一千九百一十二)股
占0.0280%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68%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572,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五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25%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43%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27,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27%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05%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68%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642,7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六十四万二千七百二十六)股
占99.9850%
反对:409,612(四十万九千六百一十二)股
占0.0140%
弃权:29,400(二万九千四百)股
占0.001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98,1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九万八千一百八十二)股
占99.9678%
反对:409,612(四十万九千六百一十二)股
占0.0300%
弃权:29,400(二万九千四百)股
占0.0022%
(五)《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572,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五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25%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43%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27,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27%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05%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68%
(六)《关于公司聘用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571,9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五十七万一千九百二十六)股
占99.9825%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43%
弃权:93,700(九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27,3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三百八十二)股
占99.9627%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05%
弃权:93,700(九万三千七百)股
占0.0068%
(七)《公司2017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572,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五十七万二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25%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43%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27,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二万七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27%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05%
弃权:93,500(九万三千五百)股
占0.0068%
(八)《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4,425,202(二十九亿一千四百四十二万五千二百零二)股
占99.8747%
反对:3,630,036(三百六十三万零三十六)股
占0.1244%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1,680,658(十三亿六千一百六十八万零六百五十八)股
占99.7322%
反对:3,630,036(三百六十三万零三十六)股
占0.2659%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19%
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关于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494,6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四十九万四千六百二十六)股
占99.9799%
反对:587,112(五十八万七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201%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750,082(十三亿六千四百七十五万零八十二)股
占99.9570%
反对:587,112(五十八万七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430%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十)《关于制定〈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494,6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四十九万四千六百二十六)股
占99.9799%
反对:587,112(五十八万七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201%
弃权:0(零)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750,082(十三亿六千四百七十五万零八十二)股
占99.9570%
反对:587,112(五十八万七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430%
弃权:0(零)股
占0.0000%
(十一)《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612,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六十一万二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39%
反对:443,112(四十四万三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52%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67,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六万七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56%
反对:443,112(四十四万三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25%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19%
(十二)《关于修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612,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六十一万二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39%
反对:443,112(四十四万三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52%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67,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六万七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56%
反对:443,112(四十四万三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25%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19%
(十三)《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639,1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六十三万九千一百二十六)股
占99.9848%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143%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894,5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八十九万四千五百八十二)股
占99.9676%
反对:416,112(四十一万六千一百一十二)股
占0.0305%
弃权:26,500(二万六千五百)股
占0.0019%
(十四)《关于公司董事2017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521,4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五十二万一千四百二十六)股
占99.9808%
反对:533,612(五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股
占0.0183%
弃权:26,700(二万六千七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776,882(十三亿六千四百七十七万六千八百八十二)股
占99.9590%
反对:533,612(五十三万三千六百一十二)股
占0.0391%
弃权:26,700(二万六千七百)股
占0.0019%
(十五)《关于公司监事2017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433,3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四十三万三千三百二十六)股
占99.9778%
反对:621,712(六十二万一千七百一十二)股
占0.0213%
弃权:26,700(二万六千七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688,7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六十八万八千七百八十二)股
占99.9525%
反对:621,712(六十二万一千七百一十二)股
占0.0455%
弃权:26,700(二万六千七百)股
占0.0020%
(十六)《关于公司管理层2017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918,081,738(二十九亿一千八百零八万一千七百三十八)股,意见如下:
同意:2,917,433,326(二十九亿一千七百四十三万三千三百二十六)股
占99.9778%
反对:621,712(六十二万一千七百一十二)股
占0.0213%
弃权:26,700(二万六千七百)股
占0.000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365,337,194(十三亿六千五百三十三万七千一百九十四)股,意见如下:
同意:1,364,688,782(十三亿六千四百六十八万八千七百八十二)股
占99.9525%
反对:621,712(六十二万一千七百一十二)股
占0.0455%
弃权:26,700(二万六千七百)股
占0.0020%
(十七)《关于第一大股东延期履行增持承诺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949,625,821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68,455,917,意见如下:
同意:1,967,785,702(十九亿六千七百七十八万五千七百零二)股
占99.9660%
反对:585,715(五十八万五千七百一十五)股
占0.0298%
弃权:84,500(八万四千五百)股
占0.004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128,688,060(十一亿二千八百六十八万八千零六十)股,意见如下:
同意:1,128,017,845(十一亿二千八百零一万七千八百四十五)股
占99.9406%
反对:585,715(五十八万五千七百一十五)股
占0.0519%
弃权:84,500(八万四千五百)股
占0.00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傅扬远、翟婷婷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监票、计票、见证人员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