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各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需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协议的补充协议。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顺利开展,对公司提升版权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内容运营能力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4、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战略合作事项。
一、合同签署概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与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华运智体产业运营管理(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智体”)于2018年5月21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各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作推动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的发展,促进智能体育产业的繁荣,不断提升合作价值,达到多方共赢的效果。
本次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1、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智能运动会”)是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办,浙江省体育局承办的有关智能体育的唯一赛事,是智能体育领域最大的综合性赛事。智能运动会拟定于2018年11月在浙江省杭州市举办,赛事分为全国赛、区域赛、及单项赛事。智能运动会旨在通过政府引导,撬动市场要素广泛参与,集众人之力推动智体产业发展。智能运动会以新型科技手段和社交体验,实现国家全民健身的战略目的。 旨在打造一个全民参与的智能体育运动平台,以远程互动与场馆游戏相结合的形式增强体育锻炼的趣味性,并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进行全国排名与社交网络共享,使该项目对用户产生强大的吸引力和受众粘性,最终达到突破时间、空间限制,不受气候、场地局限,实现全民健身的目的。
组委会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华运智体产业运营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华运智体是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执行单位。作为智能运动会的执行的单位,华运智体承担着智能体育产业探索和实践的重任,是智能体育产业基础平台的建设者,也是智能体育的概念定义者、产业的探索者与推动者、产业平台的引领者。为推动智能体育产业发展,华运智体已经与国内诸多权威机构发起成立了“智能体育研究院”、“中国智能体育产业联盟”,并与浙江省政府合作打造国内首个智能体育产业园。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景兴路999号6幢209-6-049室
法定代表人:潘建臣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月5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的技术推广服务,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除证券、期货),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企业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工程和技术研究,从事体育经纪业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
华运智体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各方
甲方:体育总局智能体育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乙方:华运智体产业运营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丙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北京畅元国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权利及义务
(1)各方就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的业务发展规划、路径、阶段等进行充分交流。
(2)甲方独家授权丁方针对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产生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开展品牌授权、转播权授权、衍生品开发等知识产权开发和运营业务,共同促进大赛的知识产权价值提升,并支付丁方版权保护费用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1200000.00】)(具体金额以各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3)甲方委托丁方开发“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配套的赛事系统,该系统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甲方应支付系统开发费用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具体金额以各方签订的具体合作协议为准)。
系统上线后,各方可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对系统的线上线下运营工作,运营收入各方共享。
(4)甲方委托丙方开展“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平台VI设计的社会化征集和评选活动。甲方负责提供对征集和评选活动的指导和资金支持,并协助丙方进行活动组织;丙方在甲、乙方的指导下,负责征集和评选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
3、丙、丁两方权利及义务
(1)丙方、丁方应依托其所具备的版权保护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为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版权资源进行全方位版权保护。
(2)丁方应承接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产生的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开展品牌授权、转播权授权、衍生品开发等知识产权开发和运营业务,促进大赛的知识产权价值提升。
(3)丁方应为甲方开发“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配套的赛事系统。系统上线后,双方可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对系统的线上线下运营工作,运营收入双方共享。2019年丁方的分成比例为甲方所获收益的5%。2020年丁方的分成比例为甲方所获收益的4%。
(4)丙方应承接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平台VI设计的社会化征集和评选活动。丙方应在甲、乙两方的指导下,负责征集和评选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等工作。
(5)丙方应基于自身的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运营所产生的各类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利用等数据运营业务。
4、协议期限
协议自各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为3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是推进公司版权服务战略的重要举措。
2、通过本次合作,对提升公司版权保护服务能力、优质内容运营能力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3、公司承接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平台VI设计的社会化征集和评选活动并为其提供数据运营服务;畅元国讯为首届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运营业务提供保护并为全国智能体育运动会开发配套赛事系统并对系统的线上线下运营开展工作,预计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入。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各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需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案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