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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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本协议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2、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 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述

1、基于军工供应链金融领域未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为响应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促进军工金融科技业务的发展,为军工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甲方”)与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城银行”或“乙方”)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创新、利军利民的原则,双方就在军工业务金融支持以及供应链金融方面开展战略合作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暂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贾沁林

3、注册资本:274583.179800万元人民币

4、企业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1669号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和代理保险业务;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原则

双方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创新、利军利民的四大原则。

(二)合作内容

1、军工业务融资服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乙方内部信贷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向甲方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意向授信额度,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条件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其军工业务发展。

每项业务根据具体情况逐一核准审批。具体授信业务以乙方最终审批批复及双方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

2、军工供应链金融业务。

乙方根据甲方掌握的军工客户供应链金融需求信息,设计相应的金融产品结构,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3、其他军工金融科技相关业务合作。

在前两项业务合作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结合军工企业供应链金融的共性需求,结合合作方资源,共同设计标准化的军工供应链金融产品,为潜在军工客户提供标准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公司与晋城银行建立稳定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金融支持、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由于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乙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另行商议和约定。

2、截止本公告日,协议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本协议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与晋城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