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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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2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05月21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5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陈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15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解锁比例为40%,即解锁数量为257.08万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柏杨、俞建国、范钢持有的部分已获授权但未解锁共计20.5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后,共计为26.6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29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监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05月21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占全体监事的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05月1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雍湘女士主持。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30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05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离职的激励对象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柏杨、俞建国、范钢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相关内容主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7年0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02月27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17年02月14日起至2017年02月23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异议。

3、2017年03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17年0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5、2017年05月0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及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38,052.7万股;

6、2017年0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激励对象陈杰文、蔡勇、殷磊、刘道磊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33.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于2017年8月31日注销完成。

7、2018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1月3日为授予日,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136.5股,授予价格为18.20元/股。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2018年03月09日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万股,授予对象为41人。

8、2018年1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离职的激励对象PaymanAtashian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于2018年5月21日注销完成。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数量及调整原因

1、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12.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鉴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柏杨、俞建国、范钢因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8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鉴于以上事项,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如下调整:

因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原限制性股票数量*(1+每股的资本公司转增股本的比率)=20.5万股*(1+0.3)=26.65万股。

待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本次共回购注销26.65万股。公司将按照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二)回购价格及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获得的其他海兴电力股票进行回购”。

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380,527,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509 元。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通过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7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分红派息,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因实施 2016年度、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21.64-0.25509-0.3)元/股÷(1+0.3)=16.21916元/股

激励对象中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16.21916元/股。

2、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因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每股的派息额)÷(1+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18.20-0.3)元/股÷(1+0.3)=13.76923元/股

激励对象中柏杨、俞建国、范钢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其回购价格为13.76923元/股。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406.7613万元人民币。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考虑到本次回购注销期间有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上市流通,故预计本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1、2017年度权益分派后股本结构变动

单位:股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柏杨、俞建国、范钢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对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柏杨、俞建国、范钢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柏杨、俞建国、范钢因离职导致其不符合激励条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激励计划》及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

1、本次回购注销已经海兴电力董事会决议通过;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现阶段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修订《公司章程》以及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4、本次回购注销确定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1、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有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31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事宜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5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梁萌、任彬、张传进、龙吟、柏杨、俞建国、范钢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共计21.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公司将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回购数量调整为26.65万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6.21916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13.7692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2017年3月10日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及2018年05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541.96万股减少至49,515.31万股,注册资本由49,541.96万元人民币减至49,515.31万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5号董事会办公室

2、 邮编:310011

3、 联系人:陈龙

4、 联系电话:0571-28032783

5、 传真:0571-28185751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56证券简称:海兴电力公告编号:2018-032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任娄小丽女士担任其他职务,娄小丽女士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娄小丽女士的申请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娄小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资本运作、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对娄小丽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陈龙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陈龙先生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陈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陈龙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28032783

传真:0571-28185751

邮箱:office@hxgroup.co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5月22日

附件:

陈龙先生简历: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近五年历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气设备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电气设备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