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45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5月21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树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经参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46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情况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5月21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爱多”)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一年,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备用信用证等。康爱多使用额度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麒麟中街24号第八层
3、法定代表人:陈彦辉
4、注册资本:12,100万元 ,公司持有其87.50%的股权。
5、经营范围:药品研发;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软件零售;广告业;婴儿用品零售;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小饰物、小礼品零售;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玩具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家用视听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日用家电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日用杂品综合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软件开发;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消毒用品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除外);营养健康咨询服务;收购农副产品;谷物副产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卫生洁具零售;软件服务;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乳制品零售;乳制品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批发;药品零售;西药批发;中药饮片零售;保健食品批发(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零售(具体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市场调研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仓储代理服务;物流代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6、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3月31日,康爱多资产总计501,284,523.06元,负债总计303,987,081.30元,所有者权益总计为197,297,441.76元,资产负债率为60.64%。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满足其业务快速拓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为其提供以上担保。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0%。若本次担保发生,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累积最高金额为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母公司报表口径)的10.18%。
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它担保事项。上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 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8-047
债券代码:112336 债券简称:16太安债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0),公司决定于2018年6月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提交的《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函》,太安堂集团从提高会议效率的角度,提请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将《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安堂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1,589,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2%,公司董事会认为太安堂集团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增补进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余会议事项 均保持不变。现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全文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现场会议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中座二楼会议室。
(六)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1日下午2时5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下午3:00-2018年6月1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9日。
(八)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三种方式其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5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十)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资料已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上述议案如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公司将对上述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30 日(时间:9:00-12:00、14:00-17:00)
2、登记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5月30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叶平
电话:0754-88116066-188 传真:0754-88105160
地址: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麒麟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3
2、投票简称:“太安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太安投票”的“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3: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积投票相关议案的表决)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