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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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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18-034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收购山东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扁平化管理、提高相关工作效率、控制管理费用,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72,153,605.03元人民币(标的股权2018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收购全资子公司江西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持有的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的1,320万元股权(占比11%,标的股权)。

此次收购前,公司和江西公司分别持有山东公司股权的比例为89%、11%。此次收购完成后,江西公司不再持有山东公司股权,本公司直接持有山东公司股权的比例由89%变为100%。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部门职能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运营管理部和合规与技术开发部的部门职能进行调整,并将合规与技术开发部更名为技术发展部。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投资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 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以其拥有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申请1年期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此次贷款提供1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放款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该次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发表了专项意见。

本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8-035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黑龙江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0万元。公司曾于2017年8月为黑龙江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10,000万元担保,该笔担保即将期满,此次提供担保是该笔担保的延续。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公司子公司黑龙江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申请1年期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上述融资提供1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㈡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黑龙江公司以其拥有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申请1年期10,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项,提供10,000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5.95%,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经济开发区

⒉法定代表人:李中庆

⒊注册资本:10,000万元

⒋经营范围:金属肥料和碎屑的加工处理;再生物资回收、经销;

建材经销(不含木材);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铁矿粉经销。(以上

各项不含国家禁止和限制经营项目)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黑龙江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黑龙江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48,694万元,总负债为28,804万元,净资产为19,8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15%。2017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43万元,净利润2,061万元。

2018年3月31日,黑龙江公司的总资产为40,074万元,总负债为15,787万元,净资产为24,2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39%。2018年第一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72万元,净利润402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黑龙江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自放款之日起1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黑龙江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黑龙江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该子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伍远超先生和温宗国先生共同对上述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黑龙江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黑龙江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子公司实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实际提供担保金额为2.97亿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17.6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