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20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制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孙凯先生、董事董永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公司特制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孙凯先生、董事董永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孙凯先生、董事董永先生系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6月5日下午2点30分在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21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5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制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919.9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公司特制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22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6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年6月5日9:30—11:30 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2018年5月28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李强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兴业矿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详见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兴业矿业: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以及《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兴业矿业: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兴业矿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兴业矿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提案编码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6月4日8:30-11:30 14:00-17:00
3、登记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编:024000 传真:0476-8833383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代理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原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5、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联系人: 姜雅楠 尚佳楠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6”,投票简称为“兴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指示。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
备注: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注:1.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 弃权,并在相应的方框内打“√”,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需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2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18年5月30 日至2018 年5月3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征集人对征集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强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8年6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对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李强新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李强新:男,196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就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辽宁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曾任中国有色金属贸易集团铅锌中心主任、中国五矿集团铅锌部总经理;ARI国际资源投资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信亦宏达网络存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7年12月15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李强新先生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其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三)李强新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18年5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征集事项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四)李强新先生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凝聚力,增强公司竞争力,为公司核心队伍的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兴业矿业: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18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5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传真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兴业大厦807室
邮政编码:024000
电话:0476-8833387
传真:0476-8833383
联系人:姜雅楠、尚佳楠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送达的投票委托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本报告书的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的投票权重复授权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股东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五)经见证律师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书无效。
六、特别提示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报告书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征集报告书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股东若对征集报告书任何内容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顾问的意见。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李强新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强新作为本公司(本人)的代理人出席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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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