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5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2018-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宁德时代”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9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catlbattery.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主要变化如下:

1.投资者在2018年5月30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8年5月30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高华”或“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高盛高华及兴业证券统称为“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报价格的按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报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8年6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8年6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