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4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易日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680股,涉及人数为4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62,907,131股的0.06%,回购价格为13.53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2,907,131股变更为262,758,451股。
截止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及注销手续。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易日盛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东易日盛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7.71万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72人,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3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6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28.92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并办理本次授予所需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对关于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4、2016年8月1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最终确定以2016年7月18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72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417.71万股限制性A股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15日。
5、2017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李鸥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计10.5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
6、2017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58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782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169%。
7、2017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毛智慧、王薇等 15 人(因离职3人、个人股权激励考核指标未达标及部分未达标1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45.32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已离职激励对象陈飙、刘春嘉等4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计14.86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定价依据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陈飙、刘春嘉、张晓龙、胡舒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8-032)。
2、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868万股,涉及人数为4人,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总数361.8494万股的4.1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62,907,131股的0.0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4.868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62,907,131股变更为262,758,451股。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3元/股,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现金红利0.8元,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3.53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以调整后价格13.53元/股进行回购注销,用于支付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款总计为人民币2,011,640.4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向陈飙、刘春嘉、张晓龙、胡舒凡支付前述全部回购价款。
3、完成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10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8】0236000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8年5月9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为:截止2018年5月9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2,758,451元,股本为人民币262,758,451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事宜已于 2018 年 5 月22日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262,907,131股变更为262,758,451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62,907,131股变更为262,758,451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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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事项完成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回购所支付资金较小,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仅减少4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