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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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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5版)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二) 公司收购子公司对应的商誉原值、减值和计提情况

1、公司收购子公司对应的商誉原值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华医疗公司因收购子公司产生的商誉余额为100,970.43万元,主要来自收购长春博迅、威士达、成都英德和上海远跃。商誉账面原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 公司收购子公司对应的减值和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3、公司2014年至2017年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十六、 单独列示公司期末商誉余额及具体构成,并结合行业政策和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对2018年度商誉计提减值情况进行充分风险提示。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余额100,970.43万元,商誉减值余额38,122.78万元,具体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主要系长春博迅、威士达、上海远跃和成都英德,其金额合计56,993.00万元,占比为90.68%。

(二) 主要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分析

1. 长春博迅

(1) 长春博迅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呈上升趋势,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长春博迅被公司收购以来,其实际业绩均实现了业绩承诺或预计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威士达

(1) 威士达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及净利润逐年上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威士达被公司收购以来,其实现业绩均实现了业绩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 上海远跃、成都英德

受行业不利影响,上海远跃及成都英德2016年度及2017年度净利润呈下降趋势。

(1)上海远跃经营情况及业绩实现情况

1) 上海远跃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 上海远跃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2)成都英德经营情况及业绩实现情况

1) 成都英德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2)成都英德业绩实现情况

单位:万元

(三) 主要被投资单位的行业情况分析

1、体外诊断试剂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前景

长春博迅与威士达同属于体外诊断行业。长春博迅主要生产和销售免疫诊断试剂中的输血安全检测试剂。威士达的主营业务为进口体外诊断产品(包括凝血、尿液分析、微生物等)的经营销售,包括体外诊断试剂和相关医疗器械。

根据Kalorama Information预测,我国体外诊断市场预计在2021年之前将保持15%的年均增长速度。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18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可达519亿元,按照约70%的份额概算,诊断试剂的市场规模可达到约363.30亿元。体外诊断试剂行业规模继续保持增长的总体趋势。

2、制药装备行业发展情况及前景

上海远跃、成都英德均属于制药装备行业。根据《2016-2022年中国制药装备市场研究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未来5年中国制药装备行业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速将在20%左右,至2020年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300亿元。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业绩情况分析,制药装备受市场竞争激烈、环保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制药装备行业的毛利率、业绩存在下降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商誉所对应的主要资产所处的行业情况及自身经营情况的分析,公司预计2018年长春博迅与威士达商誉减值的可能性较小,上海远跃与成都英德商誉减值的可能性较大,同时公司其他并购子公司亦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已结合行业政策和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等对2018年度商誉计提减值情况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

十七、 请公司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要求,核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如是,请按照第四十四条的要求补充披露相关环保信息。

2017年3月,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淄环发[2017]31号),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全市范围内110家国控、91家省控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通知附件列示的《淄博市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名录》,公司2017年度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淄博昌国医院有限公司2017年度被列为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排污单位。

2018年3月,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淄环发[2018]39号),按照分类管理原则,确定了淄博市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62家,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137家,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共68家,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单87家,共计454家。根据通知附件列示的《淄博市重点排污企业事业单位名录》,公司被列入2018年度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和危险废物重点排污单位。

公司已按照《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要求,补充披露了相关环保信息(详见新华医疗临2018-021),并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