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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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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233,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26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31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1,722万股股票于2017年5月19日起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5,166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6,888万股。

公司上市至今未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仍为6,888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166万股(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21,233,234股),占公司总股本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具体如下:

2、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备注:公司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后新增加的33名股东,未出具相应的股份限售承诺,合计持有股份的数量为650,000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1,233,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264%。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68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后,其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监高持股变动的相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股东谭云先生持有的1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待解除质押后,方可流通上市。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