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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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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版)

现金流的基本驱动因素在于投资资本、经济回报、再投资比率、行业竞争力、公司经营和治理水平,因此以投资现金回报率(CFROI)分析为基础的上市公司估值公式如下:

此外,本基金的财务分析体系还包括:相对估值指标分析、财务约束分析、现金分红分析。根据公司的不同特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予以其它财务指标的分析,以构建一个完善的财务分析体系。

4)公司治理评估与实地调研

通过借鉴汇丰环球投资管理关于上市公司评分体系的运用方法,本基金建立了全面的公司治理评估体系,对公司的治理水平进行全面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公司坚决予以规避。同时,本基金通过实地调研对综合评估结果做出实际验证,确保最大程度规避投资风险。

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是指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层面的组织和制度上的灵活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全面考察,包括对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对股东利益的保护、经营管理的自主性、政府及母公司对公司内部的干预程度,管理决策的执行和传达的有效性,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实际执行情况,企业改制彻底性、企业内部控制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等。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公司评估价值的重要因素,也是决定公司盈利能力能否持续的重要因素。在国内上市公司较普遍存在治理结构缺陷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对个股的选择将尤为注重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以期为投资者挑选出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股票。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通过以下五个方面对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行评估:

●产业结构;

●行业展望;

●股东价值创造力;

●公司战略及管理质量;

●公司治理。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主要目的是在股票市场风险显著增大时,充分利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机会,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并有效降低基金的整体投资风险。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上,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对未来利率趋势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动、收益率利差和公司基本面的分析,积极投资,获取超额收益:

●利率趋势预期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趋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本基金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全面分析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汇率政策变化情况,把握未来利率走势,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加大债券投资久期,在预期利率上升时适度缩小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增加投资收益。

●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反映了债券期限同收益率之间的关系。投资研究部门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投资组合长短期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比如国债与金融债券)、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不同市场的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基础上,投资部门采取积极策略选择合适品种进行交易来获取投资收益。在正常条件下它们之间的收益率利差是稳定的,但是在某种情况下,比如某个行业在经济周期的某一时期面临信用风险改变或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这种稳定关系会被打破,若能提前预测并进行交易,就可进行套利或减少损失。

●公司基本面分析

公司基本面分析是公司债(包括可转债)投资决策的重要决定因素。研究部门对发行债券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运营能力、管理层信用度、所处行业竞争状况等因素进行“质”和“量”的综合分析,并结合实际调研结果,准确评价该公司债券的信用风险程度,作出价值判断。对于可转债,通过判断正股的价格走势及其与可转换债券间的联动关系,从而取得转债购入价格优势或进行套利。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主动投资。基金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综合衡量权证标的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运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等对权证进行定价。

2)根据权证的合理内在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内在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内在价值的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3)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秉持稳健投资原则,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业绩比较基准 = 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MSCI中国A股指数、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30%-95%,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收益中等的基金产品。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报告期为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11.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11.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1.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1.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11.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11.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1.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1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11.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1.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1.10.1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10.3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002517)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证监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于2017年4月10日至21日对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恺英网络”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恺英网络于2017年7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关于对恺英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7]18号,以下简称《决定》),福建证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恺英网络信息披露存在:一、个别重要合同披露不及时;二、会计政策变更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三、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四、对外理财投资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福建证监局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恺英网络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根据恺英网络2017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恺英网络已完成《决定》中所涉问题的整改,并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截至目前,本基金对恺英网络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基金管理人内部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会紧密跟踪并及时采取相应投资决策。

11.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1.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A

2.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H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1.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A

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完成建仓。截止2007年10月9日,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

2.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7年4月9日)至2014年5月31日,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MSCI中国A股指数成份股在报告期产生的股票红利收益已计入指数收益率的计算中)。自2014年6月1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2. 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H

注:1.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30%-95%;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5%-7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期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3.本基金自2016年6月28日起增加H类份额。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为1.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率为0.25%。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一)款第(3) 至第(7)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五)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其他的费用,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或备案。

(六)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中国、香港及投资人所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 在“第一部分 绪言”中更新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二) 在“第二部分 释义”中更新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三) 更新了“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中董事会成员、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的有关情况。

(四) 更新了“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五) 更新了“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的有关信息。

(六) 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七、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八、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七) 在“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的 “二、投资范围”、“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八) 更新了“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

(九) 在“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3月1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的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十) 在“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十一) 在“第二十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于基金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十二) 在“二十六 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自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4月9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十三) 更新了“附件二: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相关修订。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