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5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杨春祥以通讯方式参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由郭立志先生召集并主持,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料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郭立志先生、刘砥先生、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杜小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5名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 选举刘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选举杨晗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选举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彭学武先生、毛明华先生、黎奇峰先生、王蒲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4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彭学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选举毛明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选举黎奇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4选举王蒲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8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陈民召集并主持,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张陈民先生、刘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监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1.1选举张陈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选举刘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细情况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郭立志先生、刘砥先生、刘杰先生、杨晗鹏先生、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彭学武先生、毛明华先生、黎奇峰先生、王蒲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现任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按照相关规定,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已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立志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曾任职于北京京东方电子集团、香港长城电子集团、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2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郭立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9,19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03%。为公司控股股东,并与股东刘砥先生一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郭立志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郭立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砥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市工业学校、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同为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兼副总经理。2012年5月起任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1,650,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4%,与股东郭立志先生一起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上述关系外,刘砥先生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刘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杰先生:197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深圳视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5月起任惠州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刘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刘杰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晗鹏先生: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深圳航天科工集团、深圳市特发投资有限公司、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广东深金牛律师事务所。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深圳市东方富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杨晗鹏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5,5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杨晗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小鹏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新西兰永居权及香港居留权。1990年获西安交通大学工学学士学位、1993年获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工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3年-1999年就职于西安空间技术研究所,曾任某国家重点项目副指挥;1999年2月加入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先后历任总经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长、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TCL集团通讯事业本部副总裁,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级副总裁等职。2007年起至2016年5月,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联合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起至今,任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6月起到2018年6月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杜小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彭学武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律师。现任广东邦德尔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兼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南京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广东民商法学会常务理事、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立法专家、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骄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彭学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毛明华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会计师、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四川航空液压机械厂财务科(处)会计、科长、处长,深圳南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深圳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深圳天空农庄生态农业文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截至目前,毛明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黎奇峰先生:196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历任深圳市属重点中学教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院培训中心执行主任,深港产学研基地主任助理,教育培训部部长。现任深港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深圳市中小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山东省烟台区芝罘区招商顾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等职务。
截至目前,黎奇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黎奇峰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蒲生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博士学位。自1998年起就职于清华大学,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目前,王蒲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蒲生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张陈民先生、刘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决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认为,提名的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事的条件。
此外,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兰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陈民先生:196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曾先后任职于武汉河运专科学校管理系、武汉交通科技大学管理学院。1993年12月至今任深圳招商新安置业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曾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6月起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目前,张陈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娜女士:198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四川省亚丁胡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审核专员。2012年2月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控专员。
截至目前,刘娜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兰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王兰波女士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简历
王兰波女士: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9年8月至2014年8月任职于深圳市华瀚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专员。
截至目前,王兰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6月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5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6月8日(星期五)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7日15:00至2018年6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8年6月1日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1至议案3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采取累积投票议案,议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8年6月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18年6月7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邮编:518057,传真:0755-331048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谷宁
2、联系电话:0755-33104800
3、传真号码:0755-33104777
4、电子邮箱:guning0104@163.com
5、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4座23楼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35”,投票简称为“同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6月 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6月1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5)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股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一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该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股票数乘以候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持有的表决票投给一位或多位候选人,且所投票数可以不相等,但股东对候选人行使的表决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表决票数。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委托人和受托人信息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