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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契约型基金的进展公告

2018-05-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杭汽轮B 证券简称:200771 公告编号:2018-4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契约型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披露《关于认购契约型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5),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认购炬元鑫兴九号私募基金份额。

近期,公司与杭州炬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元资管)签署《炬元鑫兴九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公司本次认购份额为1600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炬元鑫兴九号私募基金

2、基金类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运作方式:不定期开放

4、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本基金财产的增值

5、投资范围:(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包括网上、网下定增及网上、网下新股申购)、债券、债券逆回购及其他金融产品;(2)在银行间市场挂牌交易的金融产品;(3)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现金。

6、存续期限: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6个月

7、初始销售面值:人民币1.000元/份

8、基金管理人:杭州炬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托管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份额分级/分类:基金设为均等份额,每份份额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2、基金规模:本基金的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截止目前,该基金规模为8000万元。

13、基金份额的认购和持有限额:投资者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可多次认购,认购期间追加认购金额应为1万元的整数倍。

14、会计核算方式: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本基金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管理人应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本合同约定编制会计报表。

二、基金份额的赎回(退出机制)

1、基金份额的开放日

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不设置固定开放日。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既允许申购,也允许赎回。

临时开放日自基金成立后每个自然年度不超过24次。临时开放日的设置不得使基金出现连续2个工作日开放。

在本基金存续期内,除开放日外的期间为封闭期,在此期间管理人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2、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者可根据本合同约定及募集机构的要求申请赎回基金份额。

(1)赎回价格:赎回价格以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2)赎回时间:拟在当期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应于开放日之前(含开放日当日)向募集机构提交书面赎回申请,管理人于开放日当日正式受理赎回申请。

三、基金的备案情况

本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备案,备案日期2018年5月3日。

四、基金其他参与人情况(截止本公告日)

1、参与人出资情况

2、其他参与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10.1.3第一款:“(一)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上海热联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由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由于该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一家关联企业集团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规定,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其他说明

炬元资管与本公司不存在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五、其他情况

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没有一票否决权;公司承诺在参与投资或设立投资基金后的十二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杭州炬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炬元鑫兴九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