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8-37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以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7-37号《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止2018年5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18-38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1.2亿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0号》文核准,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984,676.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1元,已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395,699,986.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29,186,983.68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6,513,003.0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5)2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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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8月12日公告《和邦股份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资1,223,584,998.74元,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展顺利。截至2018年5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5,377,507.03元。
三、 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拟运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运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测算,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前述资金的使用可为公司减少利息负担,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因此,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本次公司运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没有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该资金,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对本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和邦生物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和邦生物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公司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作为和邦生物的保荐机构,华西证券同意和邦生物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审查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1.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1.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