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49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5月23日收到董事、首席执行官陈岱立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岱立女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董事、首席执行官职务。
2018年5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财务总监韦映吟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韦映吟女士申请辞去所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岱立女士辞去首席执行官职务、韦映吟女士的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因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陈岱立女士辞去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的董事后生效。
公司已经安排相关人员做好工作交接,韦映吟女士、陈岱立女士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及董事会对韦映吟女士和陈岱立女士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5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或者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申请或使用银行授信及为在境外商业银行融资开立融资性保函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决定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西陇科学: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或者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已于3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西陇”)与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签订《最高额融资合同》,向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申请总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的最高额融资额度。根据银行要求,由公司对上海西陇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以上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上海西陇
2、债权人:上海农商银行虹口支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65,000,000元;
4、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5、 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担保对象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范围为银行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债务,本次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财务风险可控。
本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可以合理利用银行金融渠道,为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提供支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申请和使用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
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各子公司申请和使用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83,440万元(其中人民币73,390万元,美元1500万元,美元汇率按6.7计算),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69,697.02万元的比例为49.17%。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51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西陇科学”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决定于2018年6月8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8日(星期五)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6月7日~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6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6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6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4.登记手续:
1)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6月5日16:00前送达公司)。现场登记股东须在2018年6月5日16:00前办理参会登记。
5.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⑴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
⑵ 邮政编码:510663
⑶ 电话:0754-82481503, 020-32366920
⑷ 传真:020-62612188-356,020-83277188
⑸ 电子邮箱:mojiao@xilongs.com
⑹ 联系人:莫娇
2)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 :362584
投票简称:西陇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赞成和反对都打 √,视为废票)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18-050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5月23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陈岱立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补选张国宁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本次补选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国宁简历见附件一。
2、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蔡博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聘任赵晔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3、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6月8日在广州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西陇科学: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国宁,男, 196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医科大学医学系本科毕业,执业医师。现任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拥有多年临床医疗和分子诊断行业的从业经历及丰富的企业经营与管理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张国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国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国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蔡博,男, 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南开大学财务管理学士,自2017年9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与信息中心总经理。曾任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财务经理、海外财务总监,卡特彼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拥有丰富的企业经营、投资并购与财务管理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蔡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蔡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晔,男, 197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上海大学学历,现任上海福君基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担上海和汇运动防护产业集团总裁、H&H Sports Protection意大利公司和美国公司的总经理;拥有丰富的企业经营与管理经验。
截止本公告日,赵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晔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不存《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