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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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18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如山)《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018年5月18日-5月22日期间,杭州如山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8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自2014年3月2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来,杭州如山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2%。

杭州如山本次减持未违反其之前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股东后续减持计划

特别提示:持有本公司股份25,7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2%)的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715,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7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9.22%。(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大宗交易方式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2,715,700股(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56%。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杭州如山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其之前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杭州如山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杭州如山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杭州如山所持公司股份为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种不同来源。由于杭州如山工作人员对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时,不同来源股份减持顺序方面的理解存在偏差,故未及时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披露减持计划。对此,杭州如山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并承诺将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进行相关股份减持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杭州如山将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学习理解,保证未来股票交易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2、公司将持续关注杭州如山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杭州如山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19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23日,公司收到股东杭州如山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如山)《关于解除质押所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获悉杭州如山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杭州如山持有公司股份25,7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杭州如山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2,299,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9%。

二、备查文件

1、《关于解除质押所持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8-2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24日,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接到监事会主席李四文先生、职工监事卞祖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分别提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职务。公司对李四文先生、卞祖红女士的工作另有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由于李四文先生、卞祖红女士辞职后,将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李四文先生、卞祖红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选聘新的监事后方可生效。在新改选监事就任前,李四文先生、卞祖红女士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四文先生、卞祖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监事会衷心感谢李四文先生、卞祖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