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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于2017年底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根据太仓卓润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2,345万元,负债总额为52,400万元,净资产59,945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4万元,净利润-54万元。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4、 公司名称: 合肥市碧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12月29日
注册地址:长丰县双墩镇濛河路以南物华苑一期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经营管理咨询;建筑装潢施工;建筑工程技术研发及咨询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科天宸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合肥碧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合肥万科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安徽融辉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该公司于2017年底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根据合肥碧合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41,935.27万元,负债总额为140,017.48万元,净资产为1917.7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82.21万元,净利润-82.21万元。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5、 公司名称: 成都领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1月12日
注册地址: 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家园街128号
法定代表人:常鲁豪
注册资本:8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等
与本公司关系:目前成都领地泛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根据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公司将通过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成都领地泛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7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于2018年1月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根据成都领跑提供的资料显示,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9,516.06万元,负债总额为49,518.38万元,净资产为-2.32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32万元,净利润-2.32万元。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6、公司名称:成都市盛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三强东路一段49号欧城花园4栋3层1号
法定代表人:林祝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工程项目管理;会务服务;酒店管理;企业形象策划;机械设备租赁。
与本公司关系:目前成都旭辉持有其100%的股权,按照《合资合作协议》安排,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龙投资持有成都盛部33%的股权,成都旭辉持有其34%的股权,平安不动产持有其33%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按照《合资合作协议》安排的股权结构:
■
该公司为2018年1月新成立的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根据成都盛部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35,730.19万元,负债总额为35,730.28万元,净资产为-0.0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9万元,净利润-0.09万元。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7、公司名称:福建希尔顿假日大酒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年04月29日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新店镇南平路
法定代表人:蔡家燕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主营业务:在福州市鼓楼区新店镇南平路规划红线范围内建造“希尔顿假日大酒店”。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福建嘉里持有其5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
截止2017年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9,773.50万元,负债总额为165,259.78万元,净资产为14,513.72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5.4万元,净利润-55.4万元。
截止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7,967.24万元,负债总额为163,453.95万元,净资产为14,513.29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4万元,净利润0.4万元。
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被担保对象与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融资需要为上述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根据融资需要按规定为其融资提供担保,且其他股东方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提供反担保或提供其他征信措施,担保公平、对等。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参股公司,公司均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控财务风险,并且上述参股公司开发的项目前景良好,资产优良,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不存在不能按期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风险,公司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是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参股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和其他股东方原则上均采取同比例提供担保。对于为部分参股公司股东代为担保事宜,公司将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较小。该对外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3月末,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87,849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00,478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4,388,32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1.98%,占总资产的27.89%。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71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加大合资合作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获取及建设资金需要,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对部分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8.411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遵义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遵义宸梁”)目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金科”)100%持股,为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加大合资合作力度,提高市场竞争力,遵义金科与成都中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中梁”)、宁波忠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忠文”)签订《遵义市新蒲新区2017-XP-80宗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成都中梁、宁波忠文向遵义宸梁增资,共同开发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的房地产项目。增资完成后,遵义金科持股50%,成都中梁持股35%,宁波忠文持股15%,按照《遵义市新蒲新区2017-XP-80宗地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相关约定,遵义宸梁由公司主导开发,按照公司的运营管理模式进行运营和管理,当遵义宸梁经营资金不足时,可由遵义宸梁采取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不能通过融资解决的,由三方按股权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资金解决,因遵义金科持有遵义宸梁的股权比例不超过50%,故公司拟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原则上拟按股权比例为遵义宸梁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3.5亿元,期限1年,无息。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上尊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上尊”)与重庆新昆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昆翔”)签订了《重庆市永川区A标准分区A2-6-4/01地块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金科上尊向重庆昆翔誉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翔誉棠”)增资,共同开发位于重庆市永川区房地产项目。增资完成后,金科上尊将持有其50.5%的股权、重庆新昆翔持有其49.5%的股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的相关约定,昆翔誉棠由公司主导开发,按照公司的运营管理模式进行运营和管理,当昆翔誉棠经营资金不足时,可由其采取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不能通过融资解决的,由双方按股权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资金解决,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对昆翔誉棠无控制权,因此昆翔誉棠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故公司拟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原则上拟按股权比例为昆翔誉棠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6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12%。
3、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丰园”)目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洛阳安得居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因章程修改导致河南国丰园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非并表参股公司,故公司拟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为河南国丰园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20亿元,期限2年,按河南国丰园房商品房用地实际融资利率加1%计息。具体根据参股公司运营情况逐步投入,主要用于前期项目地块一级整治、安置房建设等费用以及后期土地出让金支付等。
4、公司与重庆碧桂园顺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顺碧”)、重庆启阳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启阳盛”)签订了《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LP-1-293号合作开发协议书》,约定公司全资设立项目公司重庆市金科骏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志”),相关条件成就后由碧桂园顺碧和重庆启阳盛共同向金科骏志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碧桂园顺碧持有其33%的股权,重庆启阳盛持有其33%的股权,金科骏志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按照《合作开发协议书》的相关约定,金科骏志由三方股东联合操盘,按照三方股东约定的运营管理模式进行运营和管理,当金科骏志经营资金不足时,可由金科骏志采取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不能通过融资解决的,由股东借款的方式投入资金解决,上述公司向金科骏志提供股东借款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公司原则上拟按股权比例为金科骏志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1.5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7%。
5、云南金科鑫海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鑫海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金科两江大酒店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云南万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兴合(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昆明易森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9%的股权,因合作协议修改导致云南鑫海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非并表参股公司,故公司拟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公司拟为云南鑫海汇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4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10%。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金科骏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骏旭”)与桐乡市安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安豪”)、中海地产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海”)、深圳市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安创”)签订《天津滨海新区新港船厂项目合作协议》,深圳市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创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良投资”)100%股权,深圳创良投资持有天津骏业共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骏业共创”)100%股权,深圳安创将其持有的深圳创良投资33%股权转让给天津骏旭,将其持有的深圳创良投资33%股权转让给桐乡安豪,将其持有的深圳创良投资34%股权转让给天津中海,转让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天津骏业共创33%的股权,天津骏业共创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故公司拟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公司原则上拟按股权比例为天津骏业共创增加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5.511亿元,期限1年,年利率5.655%。
7、公司全资子公司柳州金明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金明柳”)与韩树东、刘京红签订了《柳州市响水湾现代江南小区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由柳州金明柳向柳州市方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方东”)增资,后柳州金明柳将上述合同权利义务转移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宁金卓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金卓立”)名下,由南宁金卓立代为开发响水湾项目。增资完成后,南宁金卓立将持有其0.1%的股权、韩树东持有其98.9%的股权、刘京红持有其1%的股权,按照《合作开发协议》的相关约定,在满足以下条件后,南宁金卓立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方式向柳州方东提供1.3亿元借款,公司拟为柳州方东提供委托贷款的行为将构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为柳州方东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1.3亿元,期限24个月,年利率12%。为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柳州方东的其他股东将其所持有的99.9%股权质押给南宁金卓立作为委托贷款资金的担保,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其他股东在合作期间内不得对外转让柳州东方股权,同时柳州东方将项目地块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给公司指定的委托贷款银行。
上述事项已经2018年5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情况
1、公司名称:遵义宸梁房地产有限公司
遵义宸梁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新蒲新区金科中央公园城售楼部,法定代表人为张勇,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遵义宸梁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遵义新蒲新区2017-XP-80宗地香缇馆。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系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目前遵义金科持有其100%股权,根据合资合作协议安排相关方增资完成后,遵义金科持股50%,成都中梁持股35%,宁波忠文持股15%,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公司名称:重庆昆翔誉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翔誉棠成立于2018年4月17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永川区和畅大道998号33幢2-2,法定代表人为韩强,注册资本为4,040.4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昆翔誉棠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永川区A标准分区A2-6-4/01地块。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系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0.5%的股权,重庆新昆翔持有其49.5%的股权,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3、公司名称:河南国丰园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国丰园成立于2013年07月24日,注册地址为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郭厂村委会办公楼1楼,法定代表人为詹继军,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河南国丰园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郑州市中原区航西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主要的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8,120.54万元,负债总额为333,662.04万元,净资产为4458.50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794.15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洛阳安得居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因章程修改导致成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4、公司名称:重庆市金科骏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金科骏志成立于2018年2月28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双桂雅苑D5栋1单元5-2,法定代表人为蒋思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金科骏志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LP-1-293号宗地项目。
主要的财务指标:该公司系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股东情况: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重庆碧桂园顺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重庆启阳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5、公司名称:云南金科鑫海汇置业有限公司
云南鑫海汇成立于2013年5月15日,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小板桥镇中街10号,法定代表人为高亢,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云南鑫海汇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片区飞虎大道金科·时代中心项目。
主要的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42,929.18万元,负债总额402,080.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0,832.79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74.51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云南万年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兴合(深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昆明易森盈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9%的股权,因合作协议修改导致成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6、公司名称:天津骏业共创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骏业共创成立于2017年9月1日,注册地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49号1号单体5层,法定代表人为耿梅,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天津骏业共创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天津滨海新区新港船厂项目。
主要的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09,689.69万元,负债总额109,690.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0.3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33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桐乡市安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中海地产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7、公司名称:柳州市方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柳州方东成立于2001年04月12日,注册地址为柳州市潭中西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韩树东,注册资本为10,010万元,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柳州方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为柳州市响水湾现代江南小区项目。
主要的财务指标:截止2017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157,591.03万元,负债总额91,101.46万元,所有者权益66,489.57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20,448.97万元,净利润6,925.30万元。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0.1%的股权、韩树东持有其98.9%的股权,刘京红持有其1%的股权,为公司非并表参股公司。
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无对其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首先,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其次,参股公司负责开发的项目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发展潜力较大,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最后,公司对外签署合作开发协议均约定当项目公司经营资金不足且不能通过融资解决时,原则上由各股东方按股权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同步投入资金解决,例外情况下,若存在任何方股东不能同步投入的,则垫资方有权向未提供资金方收取垫资费用,公司利益不会受到损害。
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土地出让金及后续开发建设资金,有利于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对公司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本次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项目公司生产经营,且原则上由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有助于项目的顺利拓展,更好地保证公司权益实现,且资助对象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促进该等公司的发展,且在其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原则上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对于部分未完全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公司已制定相关的风控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因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977,472.83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7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竞拍重庆渝能产业
(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拟竞拍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如公司最终能成功摘牌,尚需和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2、目前具体竞拍金额及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鉴于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决定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公开转让其持有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渝能产业”)100%的股权,起拍底价为215,200万元。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做大做强房地产业务,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经过充分调研和审慎论证,拟参与本次重庆渝能产业100%股权的竞拍,以进一步增加土地储备,提高市场竞争力。
按照北交所公开披露文件显示,本次竞拍交易底价金额215,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鉴于本次股权竞拍交易采取竞价动态报价的方式,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且对公司影响较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故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本次竞拍,并授权董事长在一定范围内决策本次股权竞拍事宜。
本次股权竞拍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最终成功摘牌,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1097
法定代表人:陈进行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注册资本:3,7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的股权。
与本公司关系:大唐集团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大唐集团不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重庆渝能产业100%股权,大唐集团合法拥有标的股权并有权转让该股权;该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权利负担(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等)或被冻结、查封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亦无潜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渝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3306528Q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日期:1992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3号金台大厦23楼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贰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服务;电子、化工产品高新技术开发;电力资源开发;销售电器机械及器材,燃气用具,建筑、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陶瓷制品,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玻璃,五金,水暖器材,电工器材,日用百货,交电,环保设备。
主要股东情况:大唐集团持有其 100%的股权。
对外投资及开发项目情况:
重庆渝能产业对外投资及开发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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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G20246)显示,截止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624,595.02万元,其中应收款项总额为21,284.78万元;负债总额为601,724.58万元;净资产为22,870.4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2,278.63万元,净利润-13,455.3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383.36万元。
根据北交所披露文件显示,截止2018年3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65,849.41万元,其中应收款项总额为21,284.78万元;负债总额为645,836.97万元;净资产为20,012.44万元。2018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498.61万元,净利润-2,846.3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84.8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经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北方亚事评报字【2018】第01-031号)显示,重庆渝能产业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最终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
2、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产权证明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
3、主要资产及评估增减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重庆渝能产业主要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值为26,657.78万元,评估值为204,679.69万元,增值178,021.91万元。
4、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值为541,781.50万元,增值179,883.31万元,增值率49.71%;负债评估值为326,600.57万元,增值0万元,增值率0%;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215,180.93万元,增值179,883.30万元,增值率509.62%。
评估增值主要源于房地产评估增值,由于重庆渝能产业控股子公司权属土地取得时成本较低,因近年来国内经济快速发展,市场需求旺盛,造成房地产价格上涨较快。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如公司竞拍成功,将按照北交所的挂牌要求,及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五、本次竞拍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竞拍事项,旨在拓展公司房地产业务,增加公司土地储备,切实推进深耕城市群的发展战略。本次竞拍项目所在地大部分位于公司所在地重庆市,其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较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重庆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公司经过对项目所在地的市场调查和对未来行情审慎分析,认为项目所在区位优势明显,符合公司的城市布局,能进一步提升公司销售业绩,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8-073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周一)下午15点0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6月10日--2018年6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8年6月11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4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2、议案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8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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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6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徐国富、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6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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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