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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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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7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2,983,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2号)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股份”、“威帝电子”、“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股,并与201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80,0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陈振华、陈庆华、刘国平、周宝田、李滨、陈新华、陈卫华。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232,9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000,000股。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40,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0,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0,000,000股。上述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15年9月25日上市,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2016年5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7,017,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2,983,000股。上述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份已于2016年6月15日上市,各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振华,及其关联方陈庆华、刘国平、周宝田、李滨、陈新华、陈卫华承诺:

“自威帝电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威帝电子股份,也不由威帝电子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振华、刘国平同时承诺:

“本人所持威帝电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威帝电子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威帝电子上市后6个月内威帝电子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威帝电子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威帝电子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终止”。

(三)除上述承诺外,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理人员的陈振华、刘国平、周宝田同时承诺:

“在本人担任威帝电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威帝电子股份总数的25%,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威帝电子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威帝电子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威帝电子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执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的违规担保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威帝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威帝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威帝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威帝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2,983,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5月30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八、上网公告附件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