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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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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天天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1.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1.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1.8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1.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1.9.2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9.3 其他资产构成

■§ 12 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 13 基金的费用概览

13.1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均为0.25%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均为0.01%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10%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3.2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是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1)当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采用“金额申购、份额确认”的方式。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申购份额 = 申购金额/1.00

例:某投资人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0.00/1.00=100,000.00份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采用“份额赎回、金额确认”的方式。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是否与赎回款一并支付给投资人,以销售机构或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具体规定为准。

(1)如销售机构或指定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将按比例结转的未付收益一并结算并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人,赎回金额包括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和未付收益两部分,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赎回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

例:某投资人持有本基金份额100,000份,赎回50,000份,赎回份额对应的未付收益为1.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50,000×1.00+1.50=50001.50元

(2) 如销售机构或指定电子交易平台规定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未付收益不与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一并支付给投资人,未付收益将结转为份额后留存在投资人的基金账户。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元

例: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10,000份,则赎回金额=10,000×1.00=10,000元

5、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6、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 14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对“重要提示”进行了更新。

2、在“绪言”部分,对“绪言”进行了更新。

3、在“释义”部分,对“释义”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进行了更新,对“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进行了更新。

6、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销售机构”进行了更新,对“登记机构”进行了更新。

7、在“基金份额的分类”部分,对“基金份额的分类”进行了更新。

8、在“基金的募集”部分,对“基金的募集”进行了更新。

9、在“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对“基金合同的生效”进行了更新。

10、在“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部分,对“申购与赎回场所”进行了更新,对“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了更新,对“申购与赎回的原则”进行了更新,对“申购与赎回的程序”进行了更新,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进行了更新,对“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进行了更新,对“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进行了更新,对“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进行了更新,对“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进行了更新,对“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转换”进行了更新,对“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进行了更新,对“基金的转托管”进行了更新,对“定投计划”进行了更新,对“基金的冻结和解冻”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份额的转让”进行了更新。

11、在“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目标”进行了更新,对“投资范围”进行了更新,对“投资策略”进行了更新,对“投资限制”进行了更新,对“投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进行了更新,对“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计算方法”进行了更新,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更新,对“风险收益特征”进行了更新,对“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进行了更新,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更新,对“基金业绩”进行了更新。

12、在“基金的财产”部分,对“基金的财产”进行了更新。

13、在“基金资产估值”部分,对“基金资产估值”进行了更新。

14、在“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对“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进行了更新。

15、在“基金的费用与税收”部分,对“基金的费用与税收”进行了更新。

16、在“基金的会计与审计”部分,对“基金的会计与审计”进行了更新。

17、在“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对“基金的信息披露”进行了更新。

18、在“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部分,对“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进行了更新。

19、在“风险揭示”部分,对“风险揭示”进行了更新。

20、在“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进行了更新。

21、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进行了更新。

22、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进行了更新。

23、在“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24、对部分其他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