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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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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证券简称:梦舟股份公告编号:2018-039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4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4日

至2018年6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26日召开的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和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8年4月28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 9:00--下午 16:30)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晏玲玲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  真:0553-5847323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3号

邮  编:241006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40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舟股份”)已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和《梦舟股份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情请参阅2018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召开“2017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王继杨先生、总经理张志先生、财务总监杜卫东先生将出席此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 年5月31日 9:00-17:00 时通过传真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18年6月4日(星期一)下午15:30-16:30 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 系 人:晏玲玲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真:0553-5847323

电子邮件:yll@ahxinke.com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编号:2018-041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17日,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3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目前,公司仍在就《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向有关各方核实并督促其书面回复,各中介机构正就《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进一步核查,尚未出具正式的核查意见,预计相关工作无法如期完成。

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各方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预计不晚于2018年6月1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发布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延期回复期间,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梦舟股份 编号:2018-042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人民币888,692.48元及相关利息;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公司尚未收到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款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本案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23日,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舟股份”或“公司”)发布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临2015-004),披露了公司诉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安徽五矿金属有限公司案。

2016年5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6-023),披露了公司收到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芜经开民三初字第00118号民事判决书。

二、诉讼判决结果

2018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了安徽省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皖0291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日期:2018年5月18日),该法院对上述案件进行了重新审理,判决如下:

1、被告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888,692.48元,并以此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标准支付自2014年9月18日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

2、被告安徽五矿金属有限公司对被告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3、驳回原告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4、驳回反诉原告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

如果未能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13,360元,由原告安微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60元,两被告负担12,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两被告负担(上述款项原告已垫付,两被告应于履行本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反诉案件受理费4,960元,由反诉原告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AMR金属交易有限公司支付的上述款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将视本案后续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皖0291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