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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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4、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5、基金收益分配发生的费用;

6、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10、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1、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2、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0,000元(即不足50,000元部分按照50,000元收取)但基金合同生效当季,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设下限,按实际计提的金额支付。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4、除管理费、托管费及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1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增加了对风险提示的内容;

2、 在“一、绪言”中,增加了“《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的内容;

3、 在“二、释义”中,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内容;

4、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情况进行了更新;

6、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新;

7、在“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的内容;

8、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八)投资限制与禁止行为”、 “(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9、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基金业绩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10、在“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中,更新了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的内容;

11、在“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中,更新了“(九)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度报告”、“(十)临时报告与公告”的内容;

12、在“十八、风险揭示”中,增加了 “(四)流动性风险”的内容;

13、在“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 “(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的内容;

14、在“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8年03月3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2018年03月3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80330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三)、2018年03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四)、2018年03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变更旗下部分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五)、2018年03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8年03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七)、2018年01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成都华羿恒信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18年01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4季度报告》;

(九)、2017年12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20171229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手机银行申购及定投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20171229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工行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2017年12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大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一)、2017年12月0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二)、2017年11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2号(摘要)》、《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十三)、2017年10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3季度报告》;

(十四)、2017年10月1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