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2018-052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变更项目的概述
2018年2月8日,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原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更名为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公司”)投资11,245.19万元新建副产氢气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议案。本项目投资公告已于2018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8-011)。
本项目建成后,一是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氢气放空燃烧所带来的视觉污染问题,树立兴瑞公司所在的宜昌新材料产业园区安全、清洁生产标杆形象,确保园区可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新增8万吨/年双氧水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现有产品种类,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
二、变更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加快培育高附加值的电子化学品产业,丰富电子化学品种类,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计划将本项目生产的双氧水进一步加工成电子级双氧水。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福电子”)专门从事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更好地发挥兴福电子专业优势,经充分论证,公司决定将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兴瑞公司变更为兴福电子,兴福电子承接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及业务运营,对本项目建设成果负责。兴瑞公司对本项目的前期投入由兴福电子按照市场化原则支付给兴瑞公司。
三、变更后的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公司名称: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13,8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少平
4.成立时间:2008年11月14日
5.注册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66-3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电子级磷酸、食品添加剂磷酸、工业磷酸)、蚀刻液、剥膜液、显影液、光阻稀释剂、清洗液、再生剂、研磨液、化肥添加剂、包装桶的生产、销售;电子化学品(电子级盐酸、醋酸、硝酸、氨水、双氧水、异丙醇、四甲基氢氧化铵、二甲基亚砜、一乙醇胺、DMSO/MEA溶剂、氢氟酸、丙二醇甲醚乙酸酯、硫酸、氢氧化钾、三氯氧磷、硅烷、液氨)批发。
(二)项目实施地址
兴福电子承接本项目后,项目实施地址不变,仍位于宜昌新材料产业园C 区兴福电子TMAH 项目旁。
(三)项目资金来源
兴福电子承接本项目后,项目投资预算不变,仍为11,245.19万元,由兴福电子通过自有资金和自筹等方式解决。
(四)项目建设周期及经济效益预算
本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影响原定的项目建设周期及对经济效益的预算。
四、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实施主体的变更,未改变资金的投资方向以及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影响。变更本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整合公司内部优势资源,发挥各子公司专业优势,加快培育电子化学品产业,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其它
本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已经获得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备案,并获得宜昌市环境保护局同意。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