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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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公告编号:临2018-05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5月15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对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增资2,370万元,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37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5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5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芳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对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增资2,370万元,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37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 26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18-05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名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人民币2,370万元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5月25日上午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37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恒泰”)增资。具体详情如下:

一、本次增资子公司丰城恒泰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丰城恒泰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三路1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焦糖色;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白糖、葡萄糖浆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5日

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财务状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丰城恒泰总资产5,116.52万元、净资产1,871.5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850.99万元、净利润-3.09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丰城恒泰总资产5,858.83万元,净资产1,878.98万元,2018年1-3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992.41万元,净利润7.39万元。

二、本次增资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丰城恒泰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对丰城恒泰增资2,370万元,用于丰城恒泰补充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丰城恒泰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370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增资,主要用于丰城恒泰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丰城恒泰的长期可持续发展,风险可控。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丰城恒泰增资,为丰城恒泰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对公司经营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370万元对丰城恒泰增资。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资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对外投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