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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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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8-02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先前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敏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朱敏骏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吴竹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吴竹平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何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杨国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杨国平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传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金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思渊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2票,审议通过。

董事朱敏骏先生、吴竹平先生在本项表决中弃权,其弃权理由为:相关独立董事人选未征求其他股东方意见。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柏龄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李柏龄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邵国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2票,审议通过。

董事朱敏骏先生、吴竹平先生在本项表决中弃权,其弃权理由为:相关独立董事人选未征求其他股东方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逸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徐逸星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仍由11名董事组成,任期3年,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独立董事4名。

公司董事会提名朱敏骏先生、吴竹平先生、何俊先生、杨国平先生、周传有先生、金波先生、赵思渊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峰先生、李柏龄先生、邵国有先生、徐逸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其学历、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董事会的提名方式、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7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4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026)。

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朱敏骏 男 1966年9月出生,硕士,副教授。现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裁,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交大南洋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上海交通大学房地产处处长、校长助理、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竹平 男,1968年10月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现任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曾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集团总裁助理、威达高科技控股公司董事长助理、运营总监兼人力资源总监,上海交大南洋海外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

何俊 男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任徐汇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产权管理科科长、副科长,徐汇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汇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员。

杨国平 男,1956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副会长、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上海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第三届会长。

曾任本公司第一至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本公司第四、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上海市杨树浦煤气厂党委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局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书记。

周传有 男,1964年7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法律专业。现任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HK3833)副董事长、上海现代服务业联合会副会长。

曾任职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分行。

金波男,1971 年2月出生,工学士、EMBA。现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任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大众市政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宜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公司投资总监、上海大众集团资本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上海电科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浙江大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上海汇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

赵思渊女,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律师资格。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峰 男,1968年生,硕士,律师、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曾任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李柏龄 男,1954年出生,本科,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主任、审计处处长,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上海国际集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邵国有 男,1950年生,副教授。

曾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院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界广场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宣教中心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逸星 女,1944年生,大学,副教授,注册会计师。现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艾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7-024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5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资料已先前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6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朱凯泳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朱凯泳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芬女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蒋贇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任期3年,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公司提名朱凯泳先生、李卿先生、唐芬女士、蒋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凯泳男,1973年9月出生,MBA(硕士学历),经济师。现任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资管投资事业部总经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曾任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副主任,行政部副经理、行政部经理,董事会秘书,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李卿 男,1984年1月出生,硕士,中共党员,会计师。现任上海国际株式会社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上海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计划财务部经理、上海埃斯凯变压器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电气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曾任上海国际商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总经理助理。

唐芬 女,1969年10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现任上海茸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书记、总经理。

曾任中山街道经营管理站站长、统计站站长,上海茸北工业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科长,上海永巧塑料有限公司财务主管,格罗贝尔轻骑(上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大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财务主管。

蒋贇男,1976年9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金融学本科,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专业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

曾任东杰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0530证券简称:交大昂立公告编号:临 2018-025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5月25日,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对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修订内容中经营范围的描述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后核准登记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余条款均保持不变。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18年5月修订稿)。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2018-026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6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6月15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515号大众大厦3楼牡丹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6月15日

至2018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经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9-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及2018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03室

邮编:200050 联系人:欧阳小姐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也可于2018年6月12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需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并附上五/(三)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3、联系地址:上海市田州路99号13号楼11楼。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