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59 证券简称:百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利科技”)于 2018 年5月25日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公司业务模式、生产经营、会计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公司业务模式
1.年报披露,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锂电池材料智能装备制造。根据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情况看,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1.01 亿元,四季度营业收入1.69 亿元,增长69%。而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5.27 万元,四季度则达到5023.52 万元,约占全年利润的一半。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采购和销售等业务流程,说明经营模式、盈利模式、主要产品是否存在季节性特征等;(2)公司收入成本确认的会计政策,以及主营业务收益确认模式;(3)结合业务特点、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构成、资产减值等因素,详细说明各季度利润波动的原因。
2.年报披露,公司石油化工业务毛利率为38.87%,比上年增加9.54 个百分点,而上年较之前年度的毛利率出现下滑,波动较大。另外,从分产品看,工程咨询、设计的毛利率为59.81%,出现大幅上涨。请公司结合行业因素等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的营业成本主要构成,构成比例或金额变动较大的,说明其原因及合理性。
二、关于公司生产经营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宝兴海)及内蒙古新圣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圣天然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 亿元,实际为新圣天然气融资租赁履约债务提供2 亿元担保。年报显示,新圣天然气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事项。但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新圣天然气经营情况及风险程度,按未发生代偿的未到期担保责任余额计提比例1%确认预计负债20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与潞宝兴海及新圣天然气资金往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销售金额、销售金额占收入金额的比例、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占收入金额的比例、坏账准备金额、计提比例、账龄等;(2)除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潞宝兴海及新圣天然气是否还有其他的资金往来情况;(3)潞宝兴海及新圣天然气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子公司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4)结合客户性质、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等,说明选取客户作为担保对象的标准及风险控制安排;(5)结合融资租赁协议,说明公司履行代偿义务的具体约定,并充分提示风险;(6)公司称新圣天然气经营情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但对其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该两种判断是否存在矛盾;(7)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4.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2200.85 万元,较同期增长996.81%,其中,新增应收采购退款1733.16 万元,包括对北京恒丰亿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恒丰)应收采购退款1179万元,对深圳博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翔)应收采购退款554.16 万元,往年无该项应收账款。另外,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2.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89.88%,已经两年为负值,资金紧张。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采购合同内容,说明形成采购退款的原因,是否存在通过采购合同变相借贷资金的情形;(2)列示北京恒丰、深圳博翔的股东结构,说明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3)后续回款的具体安排;(4)根据现金流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生命周期所处阶段。
5.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汇票余额5.3 亿元,较期初余额增加2.81 亿元,同比增加113.11%,占应收票据总额的80.18%,占公司2017 年营业收入的47.13%。请公司补充披露:(1)大额采取商业承兑汇票进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2)相关商业承兑汇票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3)前五大应收款方的名称、应收账款金额、对应的销售情况、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4)相关票据是否在正常信用期内,是否存在回款风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三、关于会计处理
6.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2.43 亿元,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都存在较大幅度增长,但均未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结合存货具体内容,说明不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7.报告期末,公司对山东华懋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76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笔应收账款形成的原因、期限;(2)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四、其他
8.年报披露,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海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50%,股票质押率均为94.70%。请公司补充披露:(1)控股股东质押股份的时间、股价、平仓线和预警线;(2)控股股东质押股份获得资金的具体数额、计划用途和使用进展情况;(3)若股价下跌引发平仓风险,控股股东预计用于补仓的其他备付资金或安排措施;(4)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大额负债、诉讼和纠纷情况,如有,请充分披露并提示风险。
9.年报披露,公司于报告期内取得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陵东路以北项目用地22.1 亩,用于建设总部科研大楼和专家及员工住宅。请公司补充披露:(1)两栋大楼建设进展情况;(2)公司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自行建设总部科研大楼;(3)委托开发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
10.公司2017 年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内控审计报告,主要强调事项是由于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江苏南大紫金锂电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紫金),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但公司未将其纳入内控有效性评价范围。请公司补充披露:(1)未将南大紫金纳入内控评价范围的原因,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说明收购南大紫金是否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重大变化;(3)结合南大紫金人员管理、生成经营、决策机制等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对其实际控制。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8年5月26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6月4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尽快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