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
增持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091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
增持完成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原“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集团”)于2017年5月19日披露其增持计划,自2017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计划以自身名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1%且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
2、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股东和柚集团的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已实施完毕。和柚集团自2017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32,754股,占公司总股份约1.00%,达到增持承诺下限1%。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和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和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052,83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5%。
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219,583,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000000股。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9,583,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73,291,100股。
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和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102,089,8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35%。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积极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拟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方式及数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1%且不超过2%的公司股份。
3、增持期限:自2017年5月19日起12个月内。
4、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
三、本次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和柚集团于2017年5月24日至2017年6月1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515,112股(因公司2017年6月13日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按最新股本计算应为875,6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0.23%;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14日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增持2,491,84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0.67%;于2017年6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365,21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的0.10%。
和柚集团于2017年5月19日至2018年5月19日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732,7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约1.00%,达到增持承诺下限1%。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和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5,822,56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份373,291,100股的28.35%。
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披露了和柚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及其实施进展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和《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1、2017-088、2017-089)。
四、相关承诺及其他说明
1、增持期间承诺及履行情况
和柚集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在增持期间,和柚集团严格遵守了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发生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2、承诺
和柚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规定。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民盛金科 公告编号:2018-092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民众创新”)持有公司股份29,089,1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79%),与股东张永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230,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4%)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319,9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3%)。截止本公告日,民众创新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29,089,17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00%,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2、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民众创新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股东民众创新因前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阿拉山口市民众创新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张永东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民众创新与张永东先生合计共持有公司股份36,319,95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前期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存在平仓风险导致可能被动减持。
2、股份来源:于2016年通过协议受让方式购买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股东民众创新的质权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732,911股,占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若公司于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视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3,732,911 股)。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民众创新自受让民盛金科股票以来,未曾做出过任何股份锁定承诺,也不存在依法应当限售的情形,所持民盛金科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日,民众创新未出现违反其股份锁定与股份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民众创新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民众创新质押的部分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平仓风险导致被动减持;
2、本次减持计划受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股东民众创新应对措施等因素影响,是否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民众创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构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4、本次被动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情况。
5、如本次减持被动实施,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民众创新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持续关注民众创新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3,291,1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本次所转股将于2018年6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届时,民众创新上述拟减持合计不超过3,732,911股的股份转增后将调整为拟减持合计不超过5,599,366股的股份(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数量为准),拟减持股份占比仍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00%。
五、备查文件
1、民众创新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民盛金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