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2018-03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商务中心5幢3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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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记名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张东方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2人,宋成立董事、邓明辉董事、刘东董事、黄钰昌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郑丽监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韩敏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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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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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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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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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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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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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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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王鲁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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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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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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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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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批准公司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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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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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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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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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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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6、7、13、14、15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11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惠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太富祥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大会还听取了2017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达健、方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上海家化 股票代码:600315 编号:临2018-03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并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条款和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回购并注销201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5,086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8,836,634 元。
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本次回购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江湾城路99号尚浦商务中心5幢
邮编:200438
联系电话:021-35907000
联系人:陆地
传真:021-65129748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