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28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5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2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22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66,672,303股,占总股本的53.5716%。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654,621,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03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12,050,5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683%。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美元债券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调整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董事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债券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境外发行美元债券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与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资金统借统还财务支持协议〉并向关联方借款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609,400,795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57,270,70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关于以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关于对参股公司湖南浔龙河泰维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6,671,503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609,400,795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57,270,708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57,270,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张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33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函告,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609,40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7%。截至本公告日,泰禾投资累计质押的股份数为597,222,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9%。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